李廷富(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自治縣鄉村振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李廷富(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自治縣鄉村振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李廷富,男,苗族,1977年8月生,大學,文學學士,中共黨員。曾任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自治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11月,李廷富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李廷富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對李廷富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廷富
  • 國籍中國
  • 民族:苗族
  • 出生日期:1977年8月
人物履歷,所獲榮譽,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1998.09-2002.07 貴州民族學院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2002.07-2002.09 待業    
2002.09-2004.05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二中教師(其間:2003.06-2004.05借調到縣委辦公室工作)    
2004.05-2008.04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委辦信息股副股長    
2008.04-2008.08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委督查室負責人    
2008.08-2008.09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委辦工作員    
2008.09-2010.09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塘州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其間:簡2009.03-2009.05在中共黔南州委黨校民乾班學習)    
2010.09-2012.02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縣委黨建辦、縣委黨代表聯絡辦)副主任    
2012.02-2012.10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縣委黨建辦、縣委黨代表聯絡辦)主任(正科級)    
2012.10-2013.09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縣委黨建辦、縣委黨代表聯絡辦)主任(正科級)、縣直屬機關工委委員
2013.09-2014.10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縣直屬機關工委委員(其間:2013.09-2013.12在中共貴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綜合處<省小康辦、建強辦>跟班學習)    
2014.10-2015.07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正科長級,分管常務工作)、縣直屬機關工委委員
2015.07-2015.08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鎮黨委副書記,縣都柳江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委員
2015.08-2015.09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鎮黨委副書記,縣都柳江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5.09-2015.10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鎮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鎮長,都柳江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5.10-2017.12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鎮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鎮長,縣都柳江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縣都江林畜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2017.12-2019.09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鎮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鎮長、縣都江林畜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2019.09-2020.05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鎮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鎮長、一級主任科員、縣都江林畜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2020.05-2021.01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鎮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鎮長、四級調研員、縣都江林畜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2021.01-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鎮黨委書記、縣都江林畜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曾任三都自治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貴州省優秀共產黨員。
2021年6月29日,被中共黔南州委表彰為“黔南州優秀共產黨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2月,據三都縣紀委監委訊息:三都自治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廷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三都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一審宣判

2023年11月,荔波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三都縣鄉村振興局原局長李廷富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李廷富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對李廷富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6年4月至2022年5月期間,被告人李廷富先後利用擔任三都縣都江鎮人民政府鎮長、都江鎮黨委書記、縣鄉村振興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為多名個人在承接項目和工程款撥付方面提供幫助, 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總計80萬餘元。
荔波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廷富受賄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鑒於李廷富到案後主動交待犯罪事實,系坦白,認罪認罰,全部退贓,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