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廣波(遼寧省大連市城市管理局(大連市市容園林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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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廣波,漢族,遼寧大連人,1962年1月出生,198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2月參加工作,遼寧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遼寧省大連市城市管理局(大連市市容園林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2年1月,李廣波被開除黨籍、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廣波
  • 民族:漢族
  • 籍貫:遼寧大連
  • 出生日期:1962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大連市政設施管修處勘察設計室主任、大連土建機械化施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大連市排水管理處副處長、大連市政工程總公司副總經理等職。
2013年11月-2019年1月, 李廣波任大連市城市建設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19年1月起,擔任大連市城市管理局(大連市市容園林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10月,李廣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月,經大連市委批准,大連市紀委監委對大連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容園林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廣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廣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有關規定干預行政執法活動;違法出借企業資質,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李廣波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連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廣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大連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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