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生(永順縣水利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平生,永順縣水利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簡歷,人物事件,

簡歷

永順縣水利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永順縣水利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平生違規參與小水電經營問題。2013年11月,時任分管農村水電項目的永順縣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平生以其女兒名義出資6.9萬元參股永順縣鳳棲水利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14年12月,李平生將其女兒名下的股份轉讓給他人,獲得轉讓費15萬元。2017年10月,李平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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