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葉

李宏葉,男,漢族,1957年12月出生,河南內鄉縣人,大專學歷,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9月參加工作。

2019年3月,經平頂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平頂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宏葉開除黨籍處分;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宏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內鄉縣
  • 出生日期:1957年12月
工作履歷,涉嫌違紀,依法雙開,

工作履歷

1978.10——1981.09 豫北醫專學生;
1981.09——1994.12 平頂山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師、放射科主任;
1994.12——2000.06 平頂山市結核病防治所所長、黨支部書記;
2000.06——2004.07 平頂山市婦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副縣級);
2004.07 ——2018.10 平頂山市婦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正縣級)
2018.10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涉嫌違紀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平頂山10月26日綜合報導 據河南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委訊息:平頂山市婦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李宏葉(正縣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3月28日,平頂山市紀委監委對平頂山市婦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醫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李宏葉(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宏葉違反政治紀律,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藉機斂財,違規收受他人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作安排、職務調整提拔等方面謀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李宏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平頂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平頂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宏葉開除黨籍處分;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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