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先

李宇先

1962年10月出生於江西省南昌市。1982年9月從南昌鋼鐵廠中學考入武漢大學哲學系,在大學期間擔任過班長(大一、大四)、系學生會生活部長(大二、大三)、系團總支組織委員(大三)。1986年7月1日從武漢大學哲學系畢業,獲哲學學士學位。畢業後分配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1年7月畢業於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法律專科學歷;1994年12月通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本科學歷,1995年12月獲湘潭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現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巡視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新聞發言人、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宇先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西省南昌市
  • 出生日期:1962年10月
  • 職業:高級法官
  • 畢業院校:武漢大學哲學系
  • 主要成就: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稱號
  • 代表作品:《證券犯罪的定罪與量刑》,《聚眾犯罪研究》,《涉煙犯罪研究》,《涉煙案例解析》。
人物簡介,作品,

人物簡介

1987年7月17日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89年3月2日至1990年1月5日當選為湖南省江永縣城關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1991年2月27日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2月22日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2000年7月29日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副處級)。
2001年11月30日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2005年5月29日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2005年7月5日被聘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專業諮詢委員會委員。
2005年12月30日晉升為正處級。
2006年6月1日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正處級)主持刑事審判第二庭工作。
2007年6月1日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12年3月31日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14年4月1日任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新聞發言人、新聞信息網路處處長。
2018年1月15日任院副巡視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新聞發言人、審判員。
2005年11月1日晉升為四級高級法官。
2009年12月30日晉升為三級高級法官。
2018年11月29日晉升為二級高級法官。
【主要社會兼職】
2008年3月12日被聘為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
2008年6月18日被聘為湖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和湖南大學“診所法律教育”高級顧問。
2010年11月20日被聘為中南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生導師(2010年11月至2015年11月)。
2011年1月7日被聘為湘潭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法律碩士生導師(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
2011年5月8日被聘為湘潭大學通程刑事科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
2011年11月6日被聘為湖南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
2013年5月22日被聘為湖南省“六五”普法講師團成員。
2017年7月28日被聘為湖南省“七五”普法講師團成員。
【主要榮譽】
2011年11月4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稱號。

作品

法學專著
新刑法通釋/李宇先(執行副主編),1998-10--1版
聚眾犯罪研究/李宇先,2004-5--1版
證券犯罪的定罪與量刑(定罪與量刑叢書)/李宇先、賀小電,2000-5--1版
證券犯罪的定罪與量刑(定罪與量刑叢書)/李宇先、賀小電,2009-10--修訂版
涉煙犯罪研究/李宇先(副主編兼執行主編),2009-10--1版
涉煙案例解析/李宇先主編,2011-11--1版
聚眾犯罪研究/李宇先,2012-1--修訂版
法學論文
論文類
雜誌類
1、《淺談〈證券法〉對〈刑法〉的補充與發展》
載《零陵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2年第2期論
2、《論聚眾犯罪主體》
載《零陵學院學報》2004年第1期
3、《論必要的共同犯罪》
載《中外法學》2004年第4期
4、《試論聚眾犯罪的轉化犯》
載《西北第二民族學院學報》2004年第3期
5、《簡論公訴案件的立案審查》
載《最新刑事法律檔案解讀》2005年第3期(與劉敏合寫)
6、《解讀〈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製作刑事裁判文書技術規範要求的意見〉》
載《最新刑事法律檔案解讀》2005年第4期
7、《略論我國刑法“戰時”要素的修正》
載《預防犯罪導刊》2005年第5期
8、《談談對〈刑法〉以及〈修正案〉一個異體字的整理》
載《預防犯罪·導刊》2006年第4期
9、《刑法中“犯罪分子”的語境分析》
載《預防犯罪·導刊》2006年第5期
10、《受賄罪、貪污罪、職務侵占罪的區別》
載《最新刑事法律檔案解讀》2006年第10期(與郭賀亭合寫)
11、《契約詐欺罪、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構成》
載《最新刑事法律檔案解讀》2007年第1期(與郭賀亭合寫)
12、《搶奪犯罪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
載《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報》2007年第1期(與郭賀亭、楊慶文合寫)
13、《酌定減輕情節的適用——李國良盜竊案評析》
載《人民司法·案例》2007年第4期(與吳爽合寫)
14、《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司法認定》
載《犯罪預防·導刊》2007年第3期
15、《以好處費、乾股等形式收受賄賂的司法認定》
載《人民司法·案例》2007年第16期(與黃燕合寫)
16、《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主觀方面探析》
載《湖南科技學院學報》2009年第1期(與董玉潔合寫)
17、《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國家工作人員的司法認定》
載《時代法學》2009年第1期(與伍小鵬合寫)
18、《最高院新規劍指“空判”》
載《清風》2010年第5期
報紙類
1、《談我國證券法對刑法的補充》
載2002年2月25日《人民法院報》
2、《淺談聚眾鬥毆罪的轉化犯》
載2003年7月14日《人民法院報》
3、《聚眾犯罪主觀方面》載2003年10月16日《人民法院報》
4、《聚眾犯罪客觀方面》
載2003年10月20日《人民法院報》
5、《聚眾犯罪主體淺議》
載2003年11月17日《人民法院報》
6、《淺論搶奪罪的客觀方面》
載2004年2月23日《人民法院報》(與簡紅星合寫)
7、《對智慧財產權的刑法保護與救濟》
載2004年4月12日《人民法院報》
8、《“飛車行搶”性質的認定》
載2004年7月19日《人民法院報》(與簡紅星合寫)
9、《聚眾犯罪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
載《檢察日報》2004年7月25日
10、《我國刑法的“戰時”要素》
載2004年10月25日《人民法院報》
11、《人身危險性的特徵和現實表征》
載2005年4月20日《人民法院報》(與詹水清寫)
12、《人身危險性與社會危害性的關係》
載2005年4月26日《人民法院報》(與詹水清寫)
13、《人身危險性影響刑罰的方式》
載2005年5月11日《人民法院報》(與詹水清寫)
14、《融入體制與創造歷史的法律大家》
載2013年4月12日《人民法院報》
會議類
1、《試論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湖南省刑法學研究會2005年年會論文,獲二等獎
2、《湖南法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調研報告》
中國犯罪學學會、湖南省犯罪學學會2007年年會論文(與吳爽合寫)
3、《論民商事法律在刑事審判中的適用》
4、《法官職業倦怠的成因及對策分析》
2010年“寧鄉杯.法官心態建設”徵文,獲一等獎
5、《兩岸累犯制度之比較研究》
2010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論文
書評類
刊物類
1、《批判犯罪學理論》
載《犯罪預防·導刊》2004年第6期
2、《普通法的精神何在?》
載《預防犯罪·導刊》2005年第3期
3、《追溯社會政治的基礎》
載《犯罪預防·導刊》2006年第2期
4、《羅馬法學之集大成》
載《犯罪預防》導刊2006年第6期
5、《淺談死刑案件證據的合法審查》
載《嶽麓刑事法律評論》第1期
6、《淺談刑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載《對話與交融——中美證據法論壇》(廖永安、[美]彼特·安德森主編、湘潭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報紙類
1、《修正的刑法理論——胡薩克〈刑法哲學〉評介》
載2004年2月24日《人民法院報》
2、《客觀主義的犯罪構成要件理論》
載2004年4月14日《人民法院報》
3、《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宣言書》
載2005年4月8日《人民法院報》
4、《歷史上的法律和法律的歷史》
載2005年6月3日《人民法院報》
5、《法律是“民族精神”的自然言說》
載2005年7月22日《人民法院報》
6、《什麼是“法的精神”》
載2005年8月12日《人民法院報》
7、《渴望平等》
載2005年12月10日《檢察日報》
8、《英國憲政的精髓》
載2006年3月17日《人民法院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