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銀

李太銀

李太銀(1943年—),四川南充人,中共黨員,1967年畢業於西南師範大學中文系。曾任中共閬中縣委副書記、岳池縣委書記,中共南充地委委員、辦公室主任,遂寧市副市長、市長,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等職。遂寧市第二、三屆人大代表,全國第八屆人大代表,四川省第七屆黨代表。2000年因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太銀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四川南充
  • 出生日期:1943年
  • 職業:四川省第七屆黨代表
  • 畢業院校西南師範大學
  • 代表作品:《碑魂》、《陰陽界》、《濁蝕》、《夢魘》
人物生平,腐敗經歷,法律制裁,人物評價,個人作品,

人物生平

李太銀於1943年春出生在四川南充一個貧窮的農民家庭。李太銀非常聰明、勤奮,17歲那年,以優異的成績考入南充高中。上高中後他更加發奮讀書,3年後,他考上了西南師範學院(今西南大學)。
李太銀在大學學的是中文,一向勤奮的他養成了讀書的好習慣,經常一個人泡在圖書館裡。在學校圖書館,李太銀幾乎看遍了所有中外名著,不少佳作他甚至達到了倒背如流的程度。1967年7月,李太銀大學畢業被分配到四川閬中縣一所普通中學任教並開始發表文學作品。不久,他與當地一名溫柔賢惠的郭姓姑娘相識、相愛,並結為夫妻。後來,夫婦倆生育了一兒一女,4口之家其樂融融。
李太銀絕佳的文筆很快被縣領導發現了。1971年夏天,閬中縣政府破格將他調到了縣政府辦公室當秘書。到縣政府辦公室不久,李太銀利用工作之餘開始搞創作。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裡,他創作出了《平原春天》、《殘陽冬雪》等多部作品。
1979年,作品《鬼谷情冤》在作家出版社出版,李太銀很快成了名震川北的大名人,在當地政界、文藝界無人不曉。不久,李太銀便當上了縣政府辦公室主任這一要職。幾年之後,李太銀被提拔為縣委副書記。李太銀在仕途上平步青雲,春風得意,他立誓要做一個最值得老百姓信賴、清正廉潔的好官。
李太銀肖像李太銀肖像
1984年11月至1987年9月,李太銀擔任中共岳池縣委書記。
1987年10月,44歲的李太銀被上級任命為南充地委秘書長。
1993年2月,還沒滿50歲的李太銀當選為遂寧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5年,李太銀也因為創作上的突出成就,成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
1997年11月,李太銀被調到成都,擔任四川省工商局局長職務。
2001年9月27日,李太銀被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
2005年1月5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李太銀有期徒刑5年。李太銀當即表示不服,抗訴至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李太銀的抗訴,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腐敗經歷

李太銀擔任省工商局局長後不久的一天,無意中認識了前來工商局辦事的劉霓虹。劉霓虹是四川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法人代表,長得很有女人味,社交能力極強,既不乏事業型女性的一面,又不乏家庭女人的溫柔可人,給李太銀留下非常深刻美好的印象。
劉霓虹是一個絕頂聰明的女人,她深知省工商局局長是一個人人都想巴結的政府要員,在某些時候能利用其權力辦些事,撈點錢。於是,她便經常在李太銀面前示好。幾次接觸後,劉霓虹自然成了李太銀的“紅顏知己”。
劉霓虹有一個朋友叫廖茂林,系四川一家私營房地產公司的老闆。1998年底,廖茂林聽說省工商局要建IC卡套用系統工程的訊息,立即動心了,因為整個IC卡工程將耗資數千萬元,一旦攬下此工程,至少也要賺好幾百萬元。於是,廖茂林找到劉霓虹商量,要求劉霓虹出面與李太銀商談,爭取拿下IC卡工程,事成之後,利益均分。
1998年12月18日中午,劉霓虹約請李太銀在一家酒樓共進午餐。席間,劉霓虹非常機智地暗示李太銀,要求把IC卡工程交給她運作。李太銀顯得有些為難:“霓虹,雖然你我交情很深,但是這種違反原則的事我說什麼也不會幹的,請理解我!”
劉霓虹很快把情況反饋給了廖茂林,兩人沉默了。劉霓虹說:“看來這事只有把老爺子的寶貝兒子請出來了!”劉霓虹於是把李太銀之子李郭的情況向廖茂林進行了介紹。劉霓虹說:“乾脆這樣,我們和李郭商量,事成後,我們和他各占1/3的股份!”
1999年1月,廖茂林與李太銀之子李郭、劉霓虹為承建IC卡工程,使用虛假的購貨發票及銀行進賬單,虛構資本100萬元註冊成立了“歐達磁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達公司”)。其中,廖茂林以四川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出資33萬元(占註冊資本33%);李郭以“費思淘”的名義出資33萬元(占註冊資本33%);劉霓虹以四川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出資34萬元(占註冊資本34%)。之後,廖茂林等人又虛報出資,變更註冊資本為500萬元。
劉霓虹真的是太聰明了,為了消除李太銀的顧慮,第二天她便把情況如實告訴了李太銀。“李局長,只要你把工程交給我們,你兒子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賺上幾百萬元了!”聽了劉霓虹的話,李太銀抬起頭看了看劉霓虹,微微笑了笑。李太銀沒有當即表態。
第二天下午,權衡再三的李太銀撥通了劉霓虹的電話。在電話里,李太銀表示同意把IC卡工程交給劉霓虹等人運作。
1999年4月8日,李太銀未經集體討論研究,直接催促四川省工商局有關人員與歐達公司簽訂了IC卡工程契約,約定該工程由歐達公司投資建設,通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售IC卡,售卡收入由省工商局和歐達公司按比例進行分配。
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歐達公司在四川省及成都市工商部門實施了第一期IC卡工程後,劉霓虹向李太銀提出要工商局先支付工程款。李太銀明知按契約規定不需要省工商局支付工程款,但因其兒子李郭在歐達公司占有1/3的股份,遂利用職權,擅自決定向歐達公司付款。
2000年4月至2001年2月,經李太銀簽字同意並親自督促,四川省工商局共向歐達公司轉款2996萬元。
歐達公司收到四川省工商局的轉款後,股東劉霓虹、廖茂林、李郭立即採用借款形式預分利潤800餘萬元,並歸還了銀行貸款2000餘萬元,把剩餘的少量資金用在了第二期5個地區的IC卡工程建設上,使得二期工程一直無法竣工。
2001年9月,歐達公司因虛報註冊資本,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省工商局劃撥的2996萬元,歐達公司已無力償還。經省信息產業廳組織專家測評,歐達公司所建IC卡工程系統存在諸多技術問題,不能正常使用。隨後,省物價局決定取消售卡許可,作出停止銷售的決定。經統計,李太銀濫用職權給省工商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368萬餘元。

法律制裁

2001年9月27日,李太銀被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10月7日,李太銀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2002年2月,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對李太銀涉嫌濫用職權案偵查終結,移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2年9月20日,成都高新區法院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分別判處李太銀之子李郭及廖茂林有期徒刑1年,分別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和5萬元。劉霓虹因涉及他案另案處理。
2005年1月5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李太銀有期徒刑5年。李太銀當即表示不服,抗訴至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2005年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李太銀的抗訴,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2000年4月至2001年2月李太銀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368萬餘元的直接經濟損失,日前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5年有期徒刑。1967年開始發表作品。1995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

人物評價

不少作家讀了李太銀創作的小說後都稱其構思巧妙,人物形象塑造極具個性,故事情節跌宕起伏,具有強烈的時代感,當地民眾尊稱他為“作家市長”。由於李太銀以創作反腐小說見長,人們又習慣稱他“反腐作家”。
在擔任遂寧市市長期間,李太銀時刻把民眾的冷暖疾苦掛在心上,為民眾辦實事、好事,被民眾親切地稱作“實幹市長”、“愛民市長”。
作為一市之長,李太銀不僅勤政愛民,還廉潔奉公。由於李太銀官居要職,一些人就給他送禮,希望得到他的關照。可是,每次遇到這種事情,他都會非常生氣地拒絕。有幾次,他還把別人送的禮物當眾從窗戶扔了出去。
在全省工商局廉潔自律動員大會上,身為省工商局局長的李太銀把自己小說中屢屢提及的著名廉政公式“10-1=0”搬了出來。他當著全省工商幹部的面這樣解釋:“我們哪怕用1/10的權力謀私,也會喪失全部的威信。”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正廳級“反腐作家市長”、“反腐局長”卻被腐敗誤。

個人作品

1971年夏天,李太銀調到了縣政府辦公室當秘書期間,利用工作之餘開始搞創作。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裡,他創作出了《平原春天》、《殘陽冬雪》等多部作品。
1979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鬼谷情冤》。
1994年5月,李太銀創作出了小說集《陰陽界》,《四川日報》聞訊,當即進行連載。由於這部小說構思獨特、人物形象塑造鮮明,人民文學出版社很快出版了該書。
1995年2月,李太銀又成功創作出反腐小說《碑魂》。之後,《碑魂》被改編成40集評書,在當地電視台連續演播。
1996年4月,李太銀創作的長篇小說《風雨桃花》被改編成12集電視連續劇,在四川電視台熱播。
1997年,李太銀調任省工商局局長,期間又創作出版了長篇反腐小說《夢魘》。國內不少文學家認為李太銀身在官場,把貪官形象刻畫得栩栩如生,若是沒有親身經歷,他哪能創作出如此優秀的作品。
2001年2月,作家出版社又隆重推出了李太銀的另一部力作《濁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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