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均華(?—1949),綽號“瓜子老一”。涇陽縣百穀鄉宋家山(今涇陽縣白王鄉宋家山)人。著名匪首。生性兇殘,殺人前往往面露微笑,殺人後又往往以笑置之,因其沒有人性如此,故鄙稱其為“瓜子”;又因其排行老大,遂呼為“瓜子老一”。當地諺云:“瓜子笑,人頭掉。”就是說的李均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均華
- 別名:瓜子老一”
- 國籍:中國
- 逝世日期:1949
李均華出身農民,目不識丁。1929年陝西大飢,土匪橫行,他即混跡其間,以攔路搶劫、綁票殺人為生。1936年,李均華所屬的股匪接受了地方政府收編,李被委為班長。其後不久,他以暗殺手段奪取了隊長之職。終因匪性難改,不肯接受管束,遂重新嘯聚為匪,出沒於涇陽縣西北部一帶,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縣人稱“西北侯”。1939年前後,其徒眾擴充到30餘人,有機槍4挺,長短槍數十支,並有槍榴彈等大火力武器,成為當時渭北較大的股匪之一。
李均華橫行涇陽西北原一帶十餘年,兇殘狠毒,惡跡累累。他盤踞王橋鎮時,先後強占了高家偏正兩院大房和社樹姚家祠堂;利用放高利貸和供大煙土等手段,奪得民田約500畝;被他所看中的騾馬及其他物品,必欲據為已有,若主人不肯割愛,則大禍臨頭,人財俱傷;曾以為父祝壽、興建國小、開設商號等名義,勒索農民、商人,攫取巨額財富,僅1941年為其父祝壽,就強派銀元四五千,攤派壽幛、壽匾數十面。李均華還先後搶奪兩名農家幼女作為小妾,經他強姦的婦女不計其數,有的民女遭其姦污,嫁不出去,他便強為指婚,男方懼其淫威,不敢不從。1938年農曆除夕,李均華帶領十幾名匪徒沖入中張堡一王姓家中,殺死一人,殺傷一人,又搶走王家年僅5歲的兒子,置於一枯井之內作為人質,王家托人說情,送去巨額現款後,才將孩子領回。1944年,李均華因聽到王橋鎮一個叫王百川的青年當眾指斥過他的嘍羅,便親手將其殺害,並割去舌頭,將屍體投入枯井。一次,李均華在口鎮街道行走,猛一回頭,看見一人在後面“盯”他,便立即拔槍打死了那人。其視殺人為兒戲,多如此類。涇陽西北原方圓幾十里的百姓談李色變,有的大人甚至用“隊長(指曾任“隊長”的李均華)來了”來嚇唬小孩子。
1944年前後,國民黨涇陽縣政府對李匪凶焰日熾深感不安,欲派兵剿滅,恐難以取勝,便又決定再次招撫,將其安插於縣國民兵團,給以“分隊長”之職,令其原駐王橋鎮,維持涇陽西北一帶的治安。由於地方當局姑息養奸,李均華更加肆無忌憚。他曾先後兩次購買軍火,擴充實力,胡作非為,給當地百姓帶來更大的災難。1949年,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當局為了維持其殘破的統治局面,同時也懼怕李均華所部為革命力量所利用,陝西省保全司令部密令涇陽縣自衛團團長牛志誠“解決”李均華。這年3月12日,牛志誠部下趙啟武在王橋鎮街道預設計謀,乘其不防,將其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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