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圓通斷宇文述田還民案,此案發生於隋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圓通斷宇文述田還民案
- 發生年代:隋代
- 涉及人物:李圓通
- 出處:《隋書》
案件詳情
隋煬帝即位後,李圓通官拜兵部尚書。大業二年,隋煬帝下江都,以李圓通為京師留守,有民訟宇文述之田為民所有,李圓通審理後,判將田歸還於民。宇文述向煬帝申述,說李圓通受民賄賂。煬帝怒,征李圓通至東都洛陽,將其以受賂罪免官。李圓通因此“憂懼發疾而卒”。是時宇文述勢力炙手可熱,史稱“帝所得遠方貢獻及四時口味,輒見班賜,中使相望於道”。平民不可能無中生有,去訛詐宇文述之田,李圓通也不能為小民之賄賂去得罪權貴。其判自當合乎事實,合於法度。煬帝只為幸臣之利,不惜廢國家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