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洪(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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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洪,男,漢族,1974年3月出生,廣東乳源人,在職大學學歷,1995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3年9月訊息,李國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國洪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籍貫:廣東乳源
  • 出生日期:1974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辭去公職,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歷任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書記、局長,乳源瑤族自治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韶關市翁源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2年3月,任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7月,韶關市翁源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李國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韶關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辭去公職

2023年8月31日,翁源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李國洪辭去翁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

依法雙開

2023年9月,經韶關市委批准,韶關市紀委監委對韶關市翁源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李國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國洪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協調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國洪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韶關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韶關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國洪開除黨籍處分;由韶關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韶關市紀委監委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翁源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李國洪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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