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祿(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

李光祿,男,教授,博士生導師,1962年02月出生,山東濟陽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畢業於山東礦業學院採礦工程系採礦工程專業。

現任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山東科技大學套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兼任青島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青島市法學會副會長、山東科技法學研究會會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光祿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2年2月
  • 畢業院校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
  • 主要成就:重視道德品質修養,工作勤奮努力
簡介,主要研究方向,

簡介

李光祿,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法學教授、院長,學校首屆和第二屆“教學名師”,碩士生導師,中國環境與資源法學會常務理事,山東省科技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特聘維權律,泰安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仲裁員。
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李光祿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李光祿
現主要從事民法環境資源保護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該同志組織觀念強,重視道德品質修養,工作勤奮努力。作為高校教師,年均純教學工作量四百餘學時,教書育人,教風嚴謹,教學效果優秀,曾多次獲得“十佳師德標兵”、“優秀園丁”、“優秀教師”、 “我心目中的好老師”等榮譽稱號。
主持完成國家和省部級課題4項。近五年發表論文17篇,完成論著2部,主編全國通用教材3部。
作為學校法學專業的主要創辦人,勇於開拓,善抓機遇,在領導的大力支持下,與同事們一道,較快地實現了從無到本科再到碩士點的跨越。作為學院主要行政負責人,嚴於律己,誠以待人,允公允能,思路清晰。積極探索文法學院的發展思路與辦法,在隊伍建設、健全制度等方面作了許多開創性工作。提出了“構建活力文法、厚實文法、和諧文法”的理念,並通過系列有成效的措施和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主要研究方向

為民商法、環境法,現為山東科技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學科帶頭人,省精品課“物權法”、省“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基地”負責人,復旦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兼職教授。針對我國法治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現狀以及法學教育現狀,帶領團隊開展富有特色和成效的研究工作,先後參與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3項,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軟科學項目各1項;主持省部級項目7項;出版相關學術著作4部,主編教材4部,在國內外刊物及會議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
獲山東省社科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優秀教學研究成果三等獎各1項;獲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十佳師德標兵、優秀園丁、優秀教師,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拔尖人才,山東省高校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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