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勇(四川省巴塘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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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勇,男,彝族,1975年9月生,四川冕寧人,大學本科學歷。2003年10月參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3年9月訊息,李兆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由甘孜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兆勇
  • 出生日期:1975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3年10月至2011年8月,先後在土地交易儲備中心、國土資源執法大隊工作;
2011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巴塘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巴塘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巴塘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1年10月,任巴塘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7月,巴塘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兆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甘孜州紀委監委駐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甘孜州監委指定管轄,甘孜縣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9月,據廉潔甘孜訊息,四川甘孜州紀委監委駐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對巴塘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兆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甘孜州監委指定管轄,甘孜縣監委對李兆勇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李兆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資金撥付、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便利,“以借為名”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李兆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孜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兆勇開除黨籍處分;經甘孜州紀委監委駐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李兆勇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甘孜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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