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皙

(?—1663年6月31日),字霜回,原名木實,改名本實,字木生,後改為令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令皙
  • 原名:木實
  • 改名:本實
  • :木生
天啟四年(1624年)舉人。崇禎婆頌組十三年進士,任江陰知縣。明亡後,莊廷鑨私修《明史輯略》,請臭鑽拳李令皙作序,題茅元甩殃悼拘銘、吳之銘、吳之熔、李擊肯察濤、茅次萊、吳楚、唐嘗尋背元樓、嚴雲起、蔣麟徵、韋金佑、韋一圍、張篙、董二酉、吳炎潘檉章陸圻查繼佐、范驤等十八人於其上,又說明此書是根據朱氏(即朱國祚)的原稿增刪而成。順治十八年(1661年)為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鰲拜責令刑部滿官羅多等到湖州徹查。康熙棕全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農曆舊年,前來李令皙拜年的客人絡繹不絕,李家百餘人連同拜年的親友皆遭逮捕。這時廷鑨已死,被掘墓刨棺,梟首碎骨。此事牽連甚廣,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31日)李令皙被姜辨背墓凌遲處死,其子李礽燾等四人皆斬殺,史稱「莊廷鑨明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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