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現狀,
歷史
《後漢書·西南夷傳》稱自族先民“俗好巫鬼禁忌”《三國志·張裔傳》有“先是益州郡殺太守正昂,營率(帥)雍闓恩信著於南土,使命周旋,遠通孫權。(蜀)乃以(張)裔為益州太守,逕往至郡,闓遂趑趄不賓,假鬼教曰:‘張府君如瓠壺,外雖澤而內實粗,不足殺’,令縛與吳…”所述事件,即當時部落頭領雍闓,利用宗教勢力,綁縛益州行政官員,反叛蜀漢之事。
南詔、大理國時期的歷史典藉中,即有“朵兮薄”、“朵細薄”、“大希波”、“希波”、“希魄”等稱謂和朵兮薄活動的記載。元、明以後的府、州地方志中亦有將“朵兮薄紀綱司、僧綱司、道紀司”平列封贈的記述。《明武宗實錄》載“二年二月,……壬辰,按雲南御史陳天祥言:‘雲南有阿吒力、朵兮薄二教,其徒數百人,不祝髮,不絕葷酒,類僧道而非僧道,有妻妾、生子女,假託事佛祈禳……。’”朵兮薄教歷史悠久。
南詔初期,朵兮薄教的勢力較大,朵兮薄教史祝(巫師)參與政治,為南詔王權“盡詞”。同時於民間從事驅鬼送神、禳災祈福等活動。唐代中期,儒、釋、道三教先後傳入南詔,得到南詔統治者支持,朵兮薄教被迫離開“政治舞台”,一方面對儒、釋、道三教進行反對和抵制,一方面作出一些讓步,吸收三教中諸如“觀音、大黑天神、城隍、皇帝”之類神佛為本主,充實朵兮薄教原始崇拜內容,鞏固其教派活動地位。
劍川朵兮薄巫師自稱“雞家”(白族雞崇拜),是本主或神靈的打鳴啼唱的“神雞”,是本主的使者。在祭祀活動中,朵兮薄教主要藉助本主崇拜,以本主廟為主要活動場所,活動時,以吟唱“三七一五”句式的白族調進行“代本主和神鬼傳達旨意”的“吩咐”,替祭祀者解脫許願的“上復”。
劍川朵兮薄教認為世間萬物俱有鬼、靈。“鬼”為一切凶與禍根源;“靈”則可化凶為吉,轉禍為福。朵兮薄巫師則充當人與靈鬼間的中介,傳達“鬼”的索取,“靈”的吩咐;替人“回復”鬼的要求,請求“靈”的庇護。白語稱朵兮薄男巫師為“兮薄”或“史薄”;稱女巫師為“史由”。男女巫師家中均設有供奉祖師的“香火壇”。
劍川朵兮薄巫師無經書典籍,師徒間以口耳相授,言傳身教。所選中的巫師傳人,如礙於某種原因不能做某本主或神靈的“打鳴神雞”,必須舉行“辭壇”儀式,承認做某本主或神靈的“啞巴雞”,作老巫師的“啞巴弟子”,不從事各種巫事活動。
朵兮薄巫師平時從事生產勞動,逢四時八節、迎神賽會方參與各種跳神和祭祀活動。凡替人送神驅鬼、禳災祈福時,則索取報酬。朵兮薄巫師無專門的服飾,進行巫事活動時主要的巫具有甲馬紙、神馬、霸王鞭、銅鈴等,平時不忌葷腥,忌食蔥、蒜、泥鰍等類。舉行巫事活動所用除一塊豬肉、一隻公雞、一斗(約三市斤)穀米作基本“三牲”外,其他牲禮由巫師在香壇看雞蛋或跳神時確定。許多朵兮薄巫師常以“破財散晦”為由,吩咐求神避災者備辦香火紙燭、牲禮財物,時常使人錢財散盡,甚至家破人亡。
朵兮薄巫師主要巫術巫事活動項目有:看雞蛋、看柱香、跳神、祈禱上復、尋宗問祖、託命寄名、敬花攝酒、咬犁頭、爬刀桿等十數種。
朵兮薄教巫師各種巫術活動迷信色彩相當濃厚,阻礙社會科學文化進步。惟其“甲馬子”白族民間木刻,敬神、舞劍、打霸王鞭等白族民間音樂舞蹈,有一定研究價值。
現狀
新中國成立後,朵兮薄巫師活動逐漸減少,除各地區重大本主祭祀外,朵兮薄巫師不再公眾場合進行巫事活動。各村本主成為節日慶典,除宴請親朋好友外,一般不再組織迎本主等大規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