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公職,判刑,違法經過,貪污索賄,民眾舉報,
人物履歷
2007.11-2008.12 五泄鎮廣播電視站負責人;
2008.12-2010.04 江藻鎮廣播電視站站長;
2010.04-2014.04 楓橋鎮廣播電視站站長;
2014.04-2019.04 牌頭鎮廣播電視站站長;
2019.03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9.04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4月,中共諸暨市紀委、諸暨市監察委員會對諸暨市廣播電視台牌頭鎮廣播電視站黨支部書記、站長朱維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朱維強違反政治紀律,在初核期間串供,對抗組織調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占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進行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抽芯發票貪污公款;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開除黨籍公職
朱維強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互相串供;占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向他人索取賄賂款數額巨大。朱維強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諸暨市紀委常委會議、諸暨市監察委員會委務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朱維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退賠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朱維強在其懺悔材料中剖析,因為自己的貪念,失去了一名共產黨員最基本的廉潔品格,因為疏於學習黨紀法規,把自己推上了犯罪道路。其表示,人失去自由是最痛苦的,非常悔恨,完全接受組織的處理和法律的制裁。
判刑
2019年9月,朱維強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違法經過
貪污索賄
2015年9月,朱維強第一次將貪婪的手伸向了該鎮一個廣播電視整改工程。他利用編制工程預決算、結算工程款的職務便利,以虛增工時費的方式套取公款2.7萬餘元並據為己有。
朱維強沒有明目張胆套取工程款,而是借與之關係密切的施工方何某某之名暗度陳倉。利用工作便利,他虛構部分工程,製作工程款費用清單,並自行審核工程驗收表,派人持施工方身份證複印件和廣播電視站出具的證明開具發票,再交由出納按程式上報審批,工程款下撥至何某某賬戶後,由何某某取出虛增部分的錢款,再轉交至朱維強手中。
朱維強又先後兩次如法炮製,總計套取公款6萬餘元據為己有。
膽子越來越大的朱維強,開始主動索賄。
2017年下半年,朱維強幫助金某某、湯某某、李某某分別承接到當地“弱電地埋”項目的部分工程。其間,朱維強明目張胆地向他們索要總計250萬元的“好處費”。
為確保向李某某索取的200萬元錢款如數到賬,朱維強將李某某的銀行卡和密碼要來後,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工程款陸續到賬後,他將李某某銀行卡中的300萬元轉入自己的個人賬戶,用於買賣股票。“200萬元是‘好處費’,100萬元是暫借,等炒股賺錢了再還給他。”朱維強自以為找到了一箭雙鵰的好辦法,既能拿到賄賂款,還能借李某某的“雞”,生自己的“蛋”。
民眾舉報
2019年2月,諸暨市紀委監委在接到舉報後,按規定程式成立核查組,對朱維強違紀違法情況開展調查,並對其實施初核談話。
然而,利慾薰心的朱維強沒有選擇向組織坦白,而是一邊死死抓住到嘴的“肥肉”不鬆手,一邊又伸出了手。
在初核談話後,朱維強以銀行匯款的方式將200萬元轉給李某某,之後抱著“紀委有可能不會再深查”的僥倖,要求李某某以現金的方式給他200萬元。而此時的李某某,也有了自己的小算盤,他只將其中100萬元以現金形式送給朱維強。與此同時,朱維強又向另一施工方湯某某索要20萬元好處費,並將其中的10萬元與之前的現金一起裝入行李箱藏匿在其妻妹家中。
2019年4月9日,特偵組在朱維強的妻妹家中搜出了這一裝滿百元大鈔的行李箱。經工作人員清點,共有110萬元人民幣,這正是他前段時間收取的“好處費”中的一大部分。
接受初核談話後、被採取留置措施前4天還收受賄款,是利令智昏還是已然財迷心竅?
“他僥倖心理嚴重,認為自己手段高明,可以應對審查調查。”辦案人員介紹,接受初核談話後,朱維強想方設法企圖逃避審查調查。
為做到“心中有數”,朱維強到銀行打出自己手中幾張銀行卡的交易清單,專門叫上湯某某一起到茶館逐筆對賬,直到晚上11點才離開。回家後,又通宵進行核對,第二天再次通知許某某和湯某某“喝茶”對賬,商定走賬理由和細節,並逐筆想好說辭。
“不要坐火車,打計程車回來。”為確保“安全過關”,朱維強要求正在江西承建工程的李某某秘密回到諸暨,並再次將李某某、湯某某、黃某某等人約到一起,統一口徑,並進行所謂的“演練”,為了避免遺漏,幾人還對串供情況進行了書面記錄並逐項核對。
現如今,獄中的朱維強頭髮灰白,一想起家中的妻兒老小,他便淚流不止。然而,一切都已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