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剛(淄博原道路交通安全生產辦公室一級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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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剛,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道路交通安全生產辦公室一級警長。

2021年6月,淄博市紀委監委訊息,朱立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立剛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霑化人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朱立剛,男,漢族,1959年5月生,山東霑化人,省委黨校大學學歷,1976年10月參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考試股股長(副科級偵察員),魯中機動車駕駛員教考中心副主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淄川區大隊教導員、大隊長,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淄區大隊大隊長等職。
2010年1月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設施工程大隊大隊長。
2014年10月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科員。
2018年9月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安全生產辦公室一級警長。
2019年5月退休。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淄博市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張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6月,淄博市紀委監委網訊息。
經查,朱立剛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朱立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淄博市公安局黨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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