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福勇,男,漢族,安徽淮南人,現任西南政法大學套用法學院法學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博士,南京師範大學博士後工作人員,一級法官,歷任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研究室主任、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審判員、研究室調研科科長等職,2011年調入西南政法大學套用法學院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福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淮南
- 職業:西南政法大學套用法學院法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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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 1989年至2009年9月,工作於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期間,1989年至1994年在民庭工作,任書記員;1994年至1996年在刑庭工作,任書記員;1996年至2001年在研究室工作,任助審員、審判員;2001年至2003年在民三庭工作,審判員;2003年至2006年,掛職於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龍泉街道辦事處,任副主任。2006年至2009年在研究室工作,任副主任。2003年後,兼任淮南市法院系統法官輪訓教學工作。
2. 2009年9月,調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工作,任助審員、審判員、研究室調研科科長。
3. 2010年5月,進入南京師範大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科研工作。
學習經歷
1. 1994年至1998年參加安徽大學法律本科學習並畢業;
2. 1997年至2000年參加安徽大學英語本科學習並畢業;
3. 2000年至2003年參加安徽大學法律碩士學習,獲得碩士學位;
4. 2006年至2009年在西南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
5. 2011年8月,在西南大學參加重慶市教委主辦的高校教師崗前培訓。
主要貢獻
1. 撰寫《民事法官能動性:權利保障與權力回應——兼析規則與法官能動性共生的民事司法模式之構建》一文,發表於《現代法學》(核心期刊)2011年第2期
2. 撰寫《改制企業職工退股應認定為股權轉讓》一文,發表於《人民司法》2011年第2期3. 撰寫《法官能動性視域下未成年人民事權益之維護》一文,發表於《理論探索》(中文核心)2010年第2期
4. 撰寫《關於民事原告在二審期間撤回起訴問題之探究》一文,發表於《法學雜誌》(核心期刊)2010年第3期
5.撰寫《民事原告在二審期間撤回起訴問題處理》一文,發表於《人民司法》(核心期刊)2010年第4期
6. 撰寫《民事法官詢問權探析》一文,發表於《法學雜誌》(核心期刊)2009年第2期
7. 撰寫《民事案件執行:觀念轉換與體制重構——以解決“執行難”為視角》一文,發表於《理論探索》(核心期刊)2008年第4期
8. 撰寫《民事訴訟證據失權在法律適用的缺陷及改進》一文,發表於《法學雜誌》(核心期刊)2007年第6期
9. 撰寫《法官能動性的確立與規制——以民事訴訟為視角》一文,發表於《理論界》(人文核心期刊)2007年第9期
10. 撰寫《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資金證明或驗資報告應承擔民事責任》一文,收錄於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主編《重慶審判指導與參考》一書。
科研項目
1. 參與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重點課題1項,即“關於違法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認定問題的調研”,該課題已於2011年2月底結項;
2. 參與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課題1項,即“關於違法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認定問題的調研”,該課題已於2011年3月底結項;
3. 參與江蘇省社會科學資金項目“民事與行政關聯案件審判研究”1項,於2011年5月結項。
4. 參與常怡教授主編《外國民事程式立法新發展》一書,與他人合作撰寫“法國民事程式立法的新發展”一章,約5萬字。
【待出版或發表的科研成果】
1. 待出版《民事法官能動性論綱》一書;
2. 待出版《民事裁判中法官能動性問題研究——以最高法院公報的案例為樣本的考察》一書;
3. 撰寫《試論民事程式瑕疵救濟》一文,待發表於《法學雜誌》或《人民司法》;
4. 撰寫《民事執行危機化解之系統論思考》一文,待發表於《理論探索》。
獲獎記錄
1. 撰寫《民事裁判中法官能動性的立法規制》一文,在中國行為法學會舉辦的“司法行為·東嶽論壇”徵文活動中,獲二等獎;
2. 撰寫《民事裁判中法官能動性的程式規制》一文,參加全國法院系統第22屆學術研討會徵文,在最高人民法院獲優秀獎,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獲三等獎;
3. 撰寫《能動司法視閾下園區經濟發展》一文,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組織開展的青年人才論壇中獲優秀獎,在政法系統分論壇中獲提名獎;
4. 撰寫《試論法官在司法活動中能動性的尊重與規制——以民事訴訟視角》一文,參加安徽省法學會、法官協會、律師協會、警官協會等六大協會組織開展的“構建和諧社會,推進司法改革”徵文活動,獲一等獎;
5. 撰寫《試論民事訴訟視角下法官在司法活動中能動性的尊重與規制》一文,獲安徽省法院系統第十七屆學術研討會優秀獎,並代表安徽省法學會參加“十三省市區經濟法研討會”,獲二等獎;
6. 撰寫《我國董事制度的檢討與完善》一文,代表安徽省法學會參加“十三省市區經濟法研討會”,獲二等獎;
7. 撰寫《論我國董事制度的缺陷及克服》一文,獲安徽省法院系統第十六屆學術研討會三等獎;
8. 撰寫《論我國董事制度的構建與完善》一文,獲安徽省法院系統公司法理論與實務研究論文一等獎;
9. 撰寫《破產欺詐的理性思考及立法完善》一文,獲安徽省法院系統破產法理論與實務研究論文二等獎;
10. 撰寫《完善證人作證制度的立法構想》一文,獲安徽省法院系統第十三屆學術研討會三等獎;
11. 撰寫《檢討與重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的冷思考》一文,獲安徽省法院系統第十四屆學術研討會三等獎;
12. 撰寫《稅費改革對執行工作影響及對策》一文,獲安徽省法院系統優秀調研論文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