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明(寧波市江北區畈里塘村黨總支書記)

寧波市江北區畈里塘村黨總支書記朱永明執行上級決定打折扣、搞變通問題。2011年至2012年期間,寧波市國土資源局江北分局對畈里塘村2處違法建築分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拆除違法建築,恢復土地原貌,並處相應罰金。朱永明身為畈里塘村黨總支書記,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不依法全面落實行政機關對村集體的處罰決定,僅繳納罰款,未履行退還土地、拆除違法建築的工作。2018年8月,朱永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處違法建築已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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