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約公元八四四年前後在世)字,里、生卒年均不詳,約唐武宗會昌中前後在世。官至太子諭德。著有詩集一卷《新唐書藝文志》傳於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景元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884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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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朱景元,男。
職務:徐州市賈汪區殘聯理事長。
工作簡歷、職責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組織人事。一崗雙責。
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的工作部署,並向上級領導報告工作。
2、負責組織召開區殘疾人代表大會,向大會報告工作,執行大會決議。
3、主持區殘聯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4、抓好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
5、主持區殘聯理事長會議、辦公會議和全體人員會議。
6、負責年度工作計畫、內部機構設定、人員調配方案的提出和規章制度的擬定。
7、負責全區殘疾人重大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
8、負責全區殘疾人工作重大活動的籌劃並組織實施。
9、負責區殘聯檔案、綜合材料、信息、工作動態的簽發和批示。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廉政職責
1、負責部署全區殘聯繫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區殘聯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對班子成員進行廉潔自律:的教育與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批評,對違紀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區紀委報告。
3、負責對反腐敗中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和協調。
廉潔自律:在工作和生活中,本人能夠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能夠自覺遵守各級黨組織關於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嚴於律已、廉潔勤政、踏踏實實做事、堂堂正正為人,不受賄、不吃私、不貪污。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勇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充分發揮了一名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廉政承諾
1、按時參加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學習,積極參加黨風廉政教育活動,定期向領導和主管部門匯報個人及本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教育管理好本單位的幹部職工,認真執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和黨紀政紀、法律法規,杜絕各類違規違紀以及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
3、工作中不弄虛作假、謊報成績,按規定做好各類帳目,不做假帳或帳外賬,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錢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揮霍浪費。
4、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性活動的。按照規定管理好本單位的各種物資,不擅自處理廢舊生產物資。
勤廉座右銘:恭謹做事,清白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