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修文(武漢市蔡甸區大集街財政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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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3年,朱修文利用擔任蔡甸區大集街財政所所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國家用於農村太陽能熱水器補貼款71.38萬元、騙取區財政撥款30萬元、侵吞單位公款5.59萬元,總計106.97萬元;將財政資金800萬元借給他人用作投標保證金,從中收受賄賂10萬元;玩忽職守,造成該所資金會計萬某挪用公款2932.4萬元。2014年8月,朱修文因犯貪污罪、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刑十五年。2014年10月,朱修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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