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真實論( essence reality theory)是 關於新聞真實性的觀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成為關於新聞真實性的重要觀點。1979 年後出現反對意見,並持續討論了六七年,反對者將其命名為本質真實論。該觀點最早出現於1948年華北《人民日報》對《全區人民團結鬥爭,戰勝各種災害》報導的檢討。1953 年《新聞業務》上《抓住特點,具體地說明特點》一文表述了這一觀點。“文化大革命”後,新聞界在反思1958 年以後中國新聞界的虛假失實報導造成的災難時,不少人認為其理論根源在於強調了本質真實。
本質真實論的觀點主要有:現象可能是虛假的,只有本質才是真實的;事物的本質與事物的主流一致;新聞的真實性與無產階級的黨性一致;無產階級新聞工作者要透過事物的現象揭示事物的本質,反映帶規律性的東西,以幫助人們正確地認識形勢,能動地改造世界。反對意見認為:本質是抽象的,不存在真實與否的問題;認識本質只能通過現象,新聞報導正是通過不斷報導新的現象才幫助人們認識事物的本質;本質不是先驗的,不能把先驗的結論作為本質,再找事實(現象)來證明這樣的“本質”;這樣的觀點為造謠和把觀點強加於人開闢了方便之門,歷史的教訓是深刻的。一般認為,新聞真實性可以從事實真實、總體真實、社會真實三方面規範,不宜再提“本質真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