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教育部關於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的通知
(教督〔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和《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加強和改進教育督導評估監測,保證本科人才培養基本質量,特制定《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現將該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教育部
2020年12月24日
辦法全文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教育部負責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統籌組織和監督,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具體實施。其中,
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部門負責軍隊系統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具體實施。
第三條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應遵循獨立、客觀、科學、公正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抽檢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四條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
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應不低於2%。
第二章 評議要素和重點
第六條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應重點對選題意義、寫作安排、邏輯構建、專業能力以及
學術規範等進行考察。
第三章 工作程式
第七條 教育部建立全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信息平台(以下簡稱抽檢信息平台),面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畢業論文提取和專家評審等定製功能,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第八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基於抽檢信息平台和本地區學士學位授予信息,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抽檢名單。抽檢論文要覆蓋本地區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
第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利用抽檢信息平台對抽檢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檢測結果供專家評審參考。
第十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採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對抽檢論文進行評議,提出評議意見。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
畢業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複評。2位複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第四章 結果反饋與使用
第十一條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有關高校反饋、抄送省級學位委員會,同時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二條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的使用。
(一)抽檢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二)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畫,並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
(三)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由省級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
(四)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
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並註銷
學位證書。
(五)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
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以及專業建設經費投入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五章 監督與保障
第十三條 教育部定期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並將工作情況納入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範疇。
第十四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保障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經費,列入年度工作預算,確保抽檢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五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申訴機制,規範申訴處理程式,保障有關高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各有關高校應按照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積極配合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準確完整地提供本科畢業論文、學位授予信息等材料。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參照本辦法,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本省(區、市)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實施細則,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教育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內容解答
教育部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啟動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以下簡稱本科畢業論文)抽檢試點工作。教育部教育督導局負責人就抽檢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簡要介紹開展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背景和目的。
答: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作出重要指示,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提高教育質量。2020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提出了加強和改進教育評估監測,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的要求。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明確要求嚴格學業標準,探索本科畢業論文抽檢試點工作。《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學位〔2019〕20號)和《教育部關於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號)提出要落實本科畢業論文要求,加強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監督。《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中也明確了不同專業類本科畢業論文的具體要求。
本科畢業論文是學生本科階段綜合學業成果。開展本科畢業論文抽檢,考查本科生基本學術規範和基本學術素養,旨在督促高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高校加強培養過程管理、把好畢業出口質量。
二、請簡要介紹《辦法》的研製過程。
答:教育部成立工作專班,充分總結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工作經驗,認真研究《教育部關於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等檔案,把握本科教育發展的新形勢和對本科畢業論文的新要求。對已開展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的河北等省份進行調研,總結經驗做法。依託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負責同志組成專家團隊,在充分徵求其意見建議基礎上起草了檔案初稿。送14箇中央部門教育司局、31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廣泛徵求意見,修改充分吸收採納、完善,經教育部黨組會審議通過後正式印發。
三、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主要考察哪些內容,與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有何不同
答:本科畢業論文抽檢重點對選題意義、寫作安排、邏輯構建、專業能力以及學術規範等進行“合格性”考察。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等要求,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學科門類分別制定本科畢業論文抽檢評議要素。區別於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重點考察研究生創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畢業論文抽檢重點考察本科生基本學術規範和基本學術素養。
四、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比例和範圍如何
答: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應不低於2%。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抽檢名單,抽檢論文要覆蓋本地區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
五、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如何開展
答: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實施分級管理。教育部負責統籌組織和監督,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各有關高校配合落實。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部門負責軍隊系統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具體實施。
教育部建立全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信息平台,面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畢業論文提取和專家評審等定製功能,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基於抽檢信息平台和本地區學士學位授予信息,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抽檢名單。利用抽檢信息平台對抽檢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檢測結果供專家評審參考。採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對抽檢論文進行評議,提出評議意見。
六、如何確定“存在問題學位論文”
答: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分為初評和複評兩個環節。初評階段,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複評。複評階段,2位複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七、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如何使用?
答: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有關高校反饋、抄送省級學位委員會,同時報教育部備案。主要採取以下方式使用:一是抽檢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二是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畫,並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三是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由省級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四是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並註銷學位證書。五是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以及專業建設經費投入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內容解讀
為加強和改進教育督導評估監測,保證本科人才培養基本質量,教育部近日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抽檢工作的正常進行
《辦法》明確,教育部負責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統籌組織和監督,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具體實施。其中,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部門負責軍隊系統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具體實施。同時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抽檢工作的正常進行。
《辦法》要求,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應不低於2%。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應重點對選題意義、寫作安排、邏輯構建、專業能力以及學術規範等進行考察。
建立全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信息平台
教育部建立全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信息平台,面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畢業論文提取和專家評審等定製功能,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抽檢論文覆蓋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基於抽檢信息平台和本地區學士學位授予信息,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抽檢名單。抽檢論文要覆蓋本地區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利用抽檢信息平台對抽檢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檢測結果供專家評審參考。
採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對抽檢論文進行評議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採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對抽檢論文進行評議,提出評議意見。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複評。2位複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有關高校反饋、抄送省級學位委員會,同時報教育部備案。
《辦法》要求,抽檢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畫,並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
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由省級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
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並註銷學位證書。
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以及專業建設經費投入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建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申訴機制
同時,《辦法》要求,教育部定期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並將工作情況納入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範疇。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申訴機制,規範申訴處理程式,保障有關高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