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字,指原來的字;表示本義的字。語出唐 顏師古 《匡謬正俗·逢》:“ 逢姓者,蓋出於逢蒙之後,讀當如其本字,更無別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字
- 外文名:the original form of a character
- 拼音:běn zì
- 含義:直接為表示某一詞義而造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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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詞目:本字
拼音:běn zì
注音:ㄅㄣˇ ㄗㄧˋ
英文:the original form of a character
基本解釋
[the original form of a character, as opposed to its present form] 一個字通行的寫法與原來的寫法不同,原來的寫法就稱為本字,如“燃”的本字是“然”。
基本含義
本字,也稱正字,指直接為表示某一詞義而造的漢字,與通用的假借字不同。表示詞的本義的字稱為本字,不表示本義的稱為假借字。就字形來看,可分為兩類:甲類本字與假借字同為一字。如“女”本義指女人,又借用指第二人稱(汝),後一用法的“女”是假借字,而用於本義的"女”是本字。乙類本字與假借字是兩個字。如"湄"本義指水草之交的岸邊,這個意義古籍有時借“麋”來表示。《詩經·小雅·巧言》:“彼何人斯,居河之麋”。“麋”是假借字,“湄”是本字。
甲類在漢字發展中,本字與假借字可發生轉換。有兩種轉換,一種是假借義通行,本義另造字。如“然”本義指燃燒,假借用作代詞等,本義另造“燃”。“然”是“燃”的古本字,“燃”是“然”的後起字。另一種是假借義另造字。如“祭”本義指祭祀,假借指地名,後造地名字“?”,“?”是後起本字。“祭”和“?”處於不同的時間層次上,它們是古字與後起字的關係。
有些本字後來廢棄不用。一種是古本字,如“垔”為垔塞字,“湮”為湮沒字,後來“垔”字不用,而另造“堙”字。另一種是後起本字。如"率"本義指捕鳥器,假借用指率領。這個意義造"?"字,但未得流傳。一些有復古主義思想的人認為凡本字都應該是通行的字。他們提倡寫這些已廢棄不用的字。這種主張違反了文字約定俗成的原則。
確定本字有賴於正確分析字形結構,找出字的本義。《說文解字》是中國古代一部分析字形結構注釋本義的專著,是一部重要的文字學著作。然而所解釋的意義多有錯誤,例如“不”字釋為“鳥飛不下來也”。據甲骨文、金文資料分析,“不”本義指花柎,《說文》所釋不是本義。今作否定詞用,是假借字。
本字有時指本應該寫的字,是就字的常用義說的。例如“由”用作假借字,指“好象”、“如同”的意思,其本字是"猶"。這是根據“猶”的常用義來說的,同“猶”的造字本義(指一種猿類動物)無關。在本有其字的假借中,這類本字占有很大的比重。
引證解釋
1. 原來的字。
唐 顏師古 《匡謬正俗·逢》:“ 逢 姓者,蓋出於 逢蒙 之後,讀當如其本字,更無別音。” 清 顧茂才 《釋名略例》:“《釋名》之例可知也,其例有二焉,曰本字、曰易字是也……本字者何也?則‘冬曰上天,其氣上騰,與地絕也’。以上釋上,如此之屬一也。”
2. 表示本義的字。與借字相對。如《詩·小雅·六月》:“以奏膚公。”“公”是“功”的借字,“功”是本字。
清 龔自珍 《古史鉤沉論》三:“今夫《易》、《書》、《詩》、《春秋》之文,十五用假借焉,其本字蓋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