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36年9月3日,本·阿里出生於突尼西亞第三大城市蘇塞市郊的哈馬姆一蘇塞鎮。曾受電子學高等教育,獲電子工程師文憑;先後在
法國聖西爾軍校、法國夏龍一馬恩河炮兵學院、美國情報與安全高等學院、美國野戰與防空炮兵學校深造。
1958年,在突尼西亞軍隊參謀部當參謀。
1964年,任突尼西亞軍事安全局局長。
1974年,任駐摩洛哥大使館武官。
1977年,任國防部長和國家安全總局局長。
1979年4月,由上校晉升為準將。
1980年,任駐波蘭大使。
1984年10月,晉升為將軍;同年,任負責國家安全的國務秘書。
1985年10月,任總理府負責國內安全的部長級代表。
1986年4月,任內政部長;6月,任社會主義憲政黨副總書記和政治局委員。
1987年5月,任內政國務部長;10月,任總理兼內政部長和社會主義憲政黨總書記;11月7日,突尼西亞發生了政權更迭,總理本·阿里取代了年邁多病的
哈比卜·布爾吉巴總統,擔任突尼西亞共和國第二任總統和武裝部隊總司令,並組成新政府,結束了自獨立後長達31年的布爾吉巴時代。
1988年2月,社會主義憲政黨改名為
憲政民主聯盟,本·阿里任主席。
1989年4月,正式當選總統。
1993年7月,在黨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本·阿里再次當選為主席。
1994年3月,再當選為總統,任期5年;6月,本·阿里出任第30屆非統首腦會議執行主席。
1998年7月31日,本·阿里再次當選突尼西亞憲政聯盟主席。
1999年10月25日,本·阿里在大選中獲得99%的選票,第3次連任突尼西亞總統,11月15日正式就職。
2004年1月,當選為經社理事會主席;10月24日,本·阿里在大選中以獲得約94.49%選票的優勢,第4次當選連任總統,任期5年。
2005年8月,當選為參議院首任參議長。
2009年,再次連任突尼西亞總統。
2011年1月14日晚,本·阿里因突尼西亞國內騷亂放棄總統權力,離開突尼西亞前往
沙烏地阿拉伯。
人物逝世
當地時間2019年9月19日下午,突尼西亞前總統扎因·阿比丁·本·阿里於沙特吉達市內一家醫院病逝,享年83歲。
為政舉措
政治方面
1989年總統大選成功後,本·阿里開始著手消除反對派根源,尤其是伊斯蘭反對派。20世紀90年代,本·阿里開始消滅反對派勢力,伊斯蘭主義、社會主義和自由主義絕大部分被關進監獄或放逐國外,本·阿里政權完全控制了反對派勢力,尤其是伊斯蘭主義反對派,其手段和藉口是消除恐怖主義,避免鄰國阿爾及利亞的伊斯蘭主義恐怖事件影響突尼西亞。因此,“反恐”、安全和國家穩定成為突尼西亞政府長期的口號。
1987年,在內政部和憲法民主聯盟的計畫和指導下,突尼西亞成立了國內外的民間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加強本·阿里政權與憲法民主聯盟在民間社會的支持力量,同時監督突尼西亞境內外反對派勢力的發展。
2002年5月26日,通過民眾投票,突尼西亞政府進行第二次修法,修法內容主要針對修改選舉法、成立議會新委員會,即顧問委員會。這次修法允許本·阿里參加2004年、2009年甚至2014年的總統大選,而且他通過新成立的顧問委員會,獲得了更大的立法權。
21世紀初,本·阿里與其領導的執政黨——憲法民主聯盟已控制了國家機構、法院甚至教育和社會體系。
本·阿里在政治體制問題上,沒有盲目照搬西方的民主政治,而是注重把政治民主進程與國情結合起來,對政治改革採取了循序漸進的方針,並在改革中特別重視他所領導的憲政民主聯盟的執政能力建設。
本·阿里執政期間,對內推行“以穩定求發展,以發展促穩定”的基本國策,不斷鞏固憲盟地位,逐步推進政治多元化,使突政局長期保持穩定,經濟持續發展。2003年7月憲政民主聯盟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成功召開,本·阿里的變革路線和執政理念統一併強化了全黨思想。
社會方面
本·阿里政府出台了許多社會福利政策。一,國家實行國小義務教育,使文盲率越來越低,國民素質得到了提高;二,提倡男女平等,鼓勵成年女性參加工作,“職業婦女”越來越多;三,實行計畫生育政策,鼓勵每對夫婦只生兩個孩子。
20世紀90年代後,突尼西亞政府開始縮小補貼範圍,減少補貼費用,分期提高基本食品價格,同時採取措施,保護困難戶和低工資收入者的購買力。
經濟方面
在本·阿里執政期間,突尼西亞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國民經濟一直保持5%的增長率,老百姓安居樂業。
1995年,突尼西亞政府與歐盟簽署聯繫國協定後,突尼西亞深化經濟結構調整,加快企業升級改造和私有化步伐,同時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金融領域改革,積極發展外向型經濟。
2007年1月,突尼西亞政府完成審議關於2007-2011年“十一五”發展計畫總體發展模式和政策。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突尼西亞傳統的製造業和加工業仍依靠廉價勞動力作為競爭優勢,未及時進行技術革新,在內需不旺的同時又面臨國際市場需求大幅減少的窘境,海外投資也相應萎縮,貿易逆差逐步攀升,經常項目赤字在2010年占到突國民生產總值的4.1%。
2010年,歐元區主權債務危機又令突尼西亞經濟形勢嚴峻,與歐元掛鈎的突尼西亞貨幣第納爾對美元大幅貶值約10%,支柱產業旅遊業也受重創,持續小幅衰退。
經濟低迷進一步導致突國內就業環境惡化,本·阿里政府無力緩解高素質人才失業問題。
外交方面
本·阿里政府對外奉行中立、睦鄰、不結盟外交政策。
個人生活
1992年,本·阿里與第二任妻子萊拉·特拉貝爾西結婚。
人物評價
他(本·阿里)憑著軍人特有的堅強意志來對待政治生涯中的挫折,一如繼往,就像前進中的士兵,眼睛永遠盯住前方,沒有後退的習慣。(《名人的大學》評)
本·阿里長期執政,從正面的積極因素來說,保持了國家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但從負面的消極因素來看,則是造成了嚴重的個人崇拜、家族腐敗和政治黑暗。
(中東問題專家王鎖勞評)人物事件
2011年6月20日上午(當地時間),突尼西亞一家法庭開始缺席審理突尼西亞前總統本·阿里相關案件。本·阿里夫婦及其家族成員共面臨93項指控。法庭以盜竊和非法占有現金及珠寶的罪名缺席判處本·阿里和他的妻子35年刑期,並處罰款656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