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管理處黨委的主要職責:
管理處黨委對管理處的各項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在管理處各種行政組織、經濟組織、民眾組織中起領導核心作用。
l、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積極組織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討論決定本管理處黨的建設、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2、領導基層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依照許可權,做好乾部的培養、選拔和管理工作。加強對社區黨建工作的領導,負責基層黨組織設定的調整和審批新黨員,抓好黨員隊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3、領導管理處的工作,積極支持管理處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保證上級政府的政令暢通,促進管理處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4、領導管理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形勢、政策、法制等宣傳教育,提高廣大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5、領導人民武裝、統戰工作和共青團、婦聯、工會、科協等民眾組織,支持民眾組織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密切民眾關係,積極開展軍、警、民聯片共建活動。
6、加強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紀、國法,不斷增強廉政勤政意識。
7、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管理處主要職責:
管理處在西湖區人民政府和管理處黨委的領導下,行使基層政權的部分權力,管理轄區的行政工作。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的決定、決議,對居民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擬定本管理處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負責管理處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推進創建文明單位、文明樓院(小區)活動。
4、負責對本轄區各種經濟組織進行協調、指導,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做好協稅、護稅和培植稅源工作。
5、負責本轄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宣傳黨和國家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抓好《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貫徹實施,做好計畫生育各項服務工作。
6、負責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進安全樓院(小區)建設,協調轄區單位內保工作;協助公安派出所做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轄區司法調解、普法、法律幫教工作。
7、負責本管理處的公共就業服務工作。開發社區公益性就業崗位,協調落實有關優惠政策,掌握社區就業信息,為下崗職工、失業人員提供求職登記、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項服務,負責本管理處所屬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8、負責管理處所屬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根據區委、區政府指示精神,朝陽農場整體改制後,為使國有資產保持增值,做大做強企業,發揮國有資產的規模優勢和綜合功能,需組建“南昌朝陽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並委託朝農管理處管理與處置,同時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社區物業管理工作。
9、做好本管理處的徵兵工作和國防動員、國防教育工作。
10、組織本管理處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學習、視察等活動,為人民代表依法行使權利和政協委員參政議政創造有利條件。
11、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反映居民意見和建議。
12、履行房屋與安置工作,繼續做好農場剩餘房屋的拆遷安置與200畝還建房的相關事務。
13、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管理處人民武裝部主要職能:
管理處人民武裝部是管理處黨委的軍事部門和管理處的兵役工作機構,接受管理處黨委、管理處和上級軍事機關的雙重領導。其主要職能是:
1、負責本管理處的民兵組織建設、政治教育、軍事訓練、武器裝備管理;
2、組織帶領民兵完成戰備執勤任務,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
3、發動和組織民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開展以勞養武活動,完成急難險重任務;
4、戰時組織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
5、負責本區域的徵兵工作和預備役士兵、預備役軍官登記統計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戰爭潛力調查,做好相關的動員準備工作;
7、協同預備役部(分)隊落實參訓人員,做好兵員管理、動員集結等工作;
8、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國防教育,做好退伍軍人的安置和烈軍屬的優撫工作。
9、協助軍隊做好本轄區內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
10、完成管理處黨委、管理處和上級軍事機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能,朝農管理處內設十個職能室、所(股級)。
(一)黨委辦公室(含紀檢監察室)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紀檢、組織、宣傳、統戰信息、保密、婦聯、共青團、工會、普法、政務公開以及人大、政協的協調聯絡等工作;負責管理處黨委行政印章、介紹信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精神文明建設的指導工作,推進社區黨建工作,指導社區黨支部開展工作;做好管理處的國防動員和國防教育工作;做好行政、事業編制幹部的考核工作,提出晉級、晉升、任免建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承擔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檔等機關日常運轉行政後勤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管理處經濟發展的日常事務工作;擬定管理處的經濟發展工作計畫;負責對本管理處內各種經濟組織進行協調、指導,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承擔協稅、護稅、培植稅源以及發展民營經濟工作;承擔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與經濟相關的其它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經辦公室
負責管理處財經的日常工作;制定管理處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定期向管理處及區財政部門匯報收支情況;做好管理處各種票據、公積金、社保金、醫保金、公費醫療等各項工作的財務管理;負責管理處預算內外資金的預算、做好財政收支平衡工作;負責管理處所屬單位會計事務管理、審計及財務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綜合治理辦公室(含信訪、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處理本管理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事務工作;擬定管理處綜治工作的計畫;負責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進安全樓院(小區)建設,協調管理處轄區單位內保全工作;及時上報綜治工作情況;協助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轄區司法調解、普法、法律服務和幫教工作;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社會事務辦公室
處理本管理處社會事務日常工作;負責本管理處社區建設工作,擬定社區建設工作發展規劃,組織並指導社區幹部的培訓和社區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開展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本管理處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調查、申報和保障資金的發放;做好擁軍優屬工作,組織實施社會優待和為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及殘聯工作;負責本轄區民眾性社區文化、社區體育、協助做好健康教育、愛衛會、紅十會暨掃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計畫生育辦公室
做好管理處計畫生育的日常工作;擬定管理處計畫生育工作計畫;做好本轄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宣傳黨和國家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抓好《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貫徹實施;做好轄區內流動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為轄區內育齡夫婦提供生殖保健政策諮詢服務;指導、督促社區居委會、駐地單位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有關政策、法規;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勞動和保障辦公室
開展對轄區內的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含失業職工和待業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為求職人員提供服務;努力開闢多渠道就業崗位;開展再就業援助;開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在社區醫療服務網點進行費用結算;開展勞動保障政策諮詢工作;協助做好原朝陽農場企業改制遺留的相關工作;做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其他業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城市建設辦公室
配合做好轄區城市規劃建設,負責做好土地徵用、房屋拆遷與還建房安置工作;籌劃和運作原農場職工無房戶的住房興建與安置;抓好房屋產權管理;搞好社區生活設施的興建;負責轄區綠化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城市管理辦公室
負責轄區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積極宣傳城市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組織轄區民眾參加管理城市活動;負責實施本轄區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開展愛國衛生活動,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搞好各小區的整治和社區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違章搭建、占道攤點的處置和監督工作;積極協助政府職能部門對非法占地、建房行為進行查處;負責社區生活設施的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城市文明創建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環衛管理: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和協調社區和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督促經營戶(店)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組織協調和檢查轄區內各單位開展衛生創建和專項考評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開展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項整治,維護城市市容整潔美觀;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除害防病、健康教育宣傳和應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負責維護正常的道路清掃與保潔工作;負責清掃人員的管理;負責依法處理市容違規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完成管理處黨委、管理處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