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控目標和調節政策建議; 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聯絡、協調駐朝中(省)直工業及信息化企業。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國家、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信息技術套用,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中國製造2025〉朝陽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提出推進制造強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範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電力行政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參與制定交通產業發展政策。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負責指導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除公共電信網)的安全保障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擬訂發展國防科技工業規劃和政策,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重組;負責推動軍工核心能力建設和計量、質量等工作,按分工負責國防科技成果的保護和推廣工作;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協調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依照相關檔案負責工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十五)負責中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發展動態,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工業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協調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七)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
(十九)負責經濟開發區建設推進工作。
(二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發布信息,承擔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車輛管理、資產管理、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和信訪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負責市直非公企業黨建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機構編制管理、幹部培訓、隊伍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工業和信息產業人才需求進行預測及人才智力的引進。
(三)綜合法規科
分析國內外產業發展動態和趨勢,綜合分析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形勢及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綜合性經濟法規的起草並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落實機關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制定、檢查考核和上報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四)經濟運行科
牽頭承擔工業增加值指標任務,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協調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運輸等生產要素,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承擔相關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組織實施工業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兼併重組等一系列產業政策工作。
(五)投資與規劃科
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冶金(鋼鐵、有色、黃金、稀土)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群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基金的安排意見,按許可權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管理工作;落實國家、省扶持企業技術改造等優惠政策的實施;對重點工業項目實施監督,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牽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
(六)科學技術科
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技術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聯合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技術創新重點項目計畫及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新產品認定及創新中心建設工作;負責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管理和申報工作;指導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制定和質量管理工作。
(七)製造強市建設推進科
承擔《〈中國製造2025〉朝陽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制造強市建設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擔全市智慧型製造工程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智慧型製造項目的管理和推進、智慧型製造相關裝備和技術發展工作;承擔市製造強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裝備科
負責全市裝備製造業、建材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群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研製和推廣套用及重大結構調整項目建設,指導全市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九)行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輕工、紡織、石油化工、醫藥、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群、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農藥生產、中藥材生產扶持資金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指導全市菸草行業的發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中小企業科
負責中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發展動態,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拓寬融資渠道,組織開展融資服務,推動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相關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等工作;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
(十一)市電力管理辦公室(市電力行政執法支隊)
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平衡電力資源;擬訂下達電力需求調控計畫,監督指導電力調度;負責電力市場建設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監督指導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參與電力工業行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電力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綠色製造和污染控制等工作;推進工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技術進步,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範工程,指導全市節能監察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的清潔生產工作;負責全市工業特種資源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信息化管理科
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計算機軟體職稱考試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除公共電信網)的安全保障工作,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保障建設;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的支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的管理和無線電監測,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負責對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無線電管制;承擔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軍工安全和民爆科
指導監督全市軍工企業、民爆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國防科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運行和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全市核能安全和核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協調推進軍轉民有關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和資源共享;協調指導軍工單位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全市履行國際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
(十六)開發區建設推進科
推進全市經濟開發區建設發展,參與制定相關產業定位和規劃;指導推進全市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協調經濟開發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調度經濟開發區建設發展情況;負責對全市各經濟開發區考核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牽頭負責機關黨員、幹部扶貧幫困工作。
領導信息
主任:張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