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區文化館是區人民政府為向廣大人民民眾進行宣傳教育、組織輔導民眾開展文化活動而設立的民眾文化事業機構、是我區民眾文化藝術活動的中心。
基本介紹
簡介,服務方式,所獲榮譽,主要職能,
簡介
朝天區文化館是區人民政府為向廣大人民民眾進行宣傳教育、組織輔導民眾開展文化活動而設立的民眾文化事業機構、是我區民眾文化藝術活動的中心。朝天區文化館成立於1991年。2012年1月被文化部評為三級文化館。現有舞蹈室、美術室、音樂室、非遺展覽中心、多功能廳、老年免費活動室等十餘間近 2000平方米,各功能室制度健全。現有事業編制人員三人。目前有區宣傳文化中心、區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掛靠於文化館。在未來10年內,我館將以全新的理念、開放的思維,大膽探索,創新發展,紮實推動朝天區文化事業以及民眾性文化活動的深入開展,積極培養塑造新時期文化品牌。進一步改善文化基礎設施,大力培養文化人才隊伍,創新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運行機制,探索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現有多功能廳,舞蹈室,宣傳廊,音樂、美術、書法、器樂輔導培訓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
服務方式
文化館為公眾提供的服務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實現:陣地服務、流動服務、拓展服務、以及個性化服務。1、使用現狀:區文化館全年免費向社會開放的廳室有9個,其中全天開放4個,定期開放4個,根據實際情況開放的1個(具體開放情況一覽表附後)。2、使用調配原則:館內各廳室在保證區內重大活動、館內重點活動優先使用的基礎上,按照先申請先安排、團隊活動與公益性輔導、培訓、講座等活動同步進行的原則調配使用。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朝天區文化館獲得“民間繡活(麻柳刺繡)”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主要職能
朝天區區文化館在文化藝術方面具有綜合性、普及性、社會性和服務性的功能。主要有以下主要職能:(一)舉辦各類展覽、講座、培訓等,普及科學文化知識,開展社會教育,提高民眾文化素質,促進我區精神文明建設。(二)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民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指導民眾業餘文藝團隊建設,輔導和培訓民眾文藝骨幹。(三)組織並指導民眾文藝創作,開展民眾文化工作理論研究。(四)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五)建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開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六)指導下一級文化館(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工作,為下一級文化館(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培訓人員,並向下一級文化館(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資源和文化服務。(七)指導我區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兒文化工作。(八)開展對外民間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