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縣教育局

望都縣教育局,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協調督辦各股室的局務中心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望都縣教育局
  • 地區:望都縣
  • 內設機構數目:14
  • 性能:協調督辦各股室的局務中心工作
辦公室,(二)黨委辦公室,(三)監察室,(四)教育股,(五)職成教股,(六)計財股,(七)人事股,(八)安全法制股,(九)電教站,(十)招生辦,(十一)督導室,(十二)計生股,(十三)校產辦,(十四)工會辦,

辦公室

職責:
1、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協調督辦各股室的局務中心工作;
2、草擬全局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草擬、審核和協調以文體教育局及其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
3、承擔對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教育行政答覆工作;
4、負責全縣範圍內的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並就當前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供領導決策;
5、負責組織全局性重要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
6、負責文體教育局內外文電的收發、分送、傳閱、立卷歸檔;
7、負責外事接待、保密、保衛、機關後勤和公務用車管理以及局內內務行政管理工作;
8、負責教育信息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9、負責突發性事件處理的組織、聯絡、協調和值班組織工作;
10、負責文體教育局的印鑑管理、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11、負責局機關檔案印製收發工作;
12、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委辦公室

職責:
1、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質量和效益。
2、負責黨委相關檔案和材料的起草與印製。
3、負責組織、安排黨委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好以黨委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
4、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各種信息和動態,編印信息材料,及時報送信息,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為黨委決策提供參考。
5、做好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黨委會決定及有關會議精神、領導批(指)示的貫徹落實,並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匯報。
6、負責受理人民來信和接待民眾來訪。
7、負責上級黨組織和相關單位檔案及資料的接收、登記、收發、傳閱、保管、清退、銷毀與歸檔等;負責黨委和黨辦各類檔案及資料的立卷歸檔。
8、負責黨委和黨辦印章、黨委負責同志名章及黨委介紹信的管理與使用。
9、負責局直單位教職工,學生黨員的發展、審批工作。
10、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監察室

職責:
一、督促檢查教育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
二、協助教育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
三、 監督檢查教育局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督促、協調教育部門研究制定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四、受理對檢查、監督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督對象違反黨紀和政紀的案件。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五、做好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抓好教育系統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工作。
六、完成縣紀委、縣監察局、教育局黨委及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教育股

職責:
1、巨觀指導基礎教育、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工作,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作;
2、規劃協調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3、擬定全縣基礎教育基本教學檔案,指導教育教學改革;
4、按照許可權審核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三年教育階段的學生用書、教師參考資料;
5、指導協調國小、國中招生入學工作;
6、負責鄉鎮幼稚園的建設及級類園的認定工作;
7、指導幼兒教育工作和殘障少年兒童特殊教育工作;
8、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
9、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工作隊伍建設;
10、巨觀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
11、組織協調學校開展健康體育、體育競賽、藝術教育、科技教育活動;
12、負責許可權內社區教育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職成教股

職責:
1、巨觀指導成人教育和職業教育工作;
2、指導殘障少年兒童特殊教育工作;
3、管理指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及成人教育的教學改革。組織協調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4、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負責開展全縣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負責中外合作辦學事宜;
5、按照許可權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國小、幼稚園及非學歷教育機構;
6、按照許可權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級各類教育機構;

(六)計財股

職責:
1、結合教育股擬定全縣文教事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縣文化教育等方面基礎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3、負責全縣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及危房改造,監督指導基層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管理、指導、監督全縣文教系統各單位基本建設工作,擬定投資計畫。
4、承辦社會各界對教育方面的捐款、捐贈項目實施;
5、負責文教局系統各種經費的劃撥,財務監督和預算、決算的審核、統計匯總;參與擬定經費籌集、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監督全縣文教經費的投入和執行情況;提出縣級文教事業預算及上級補助專款使用建議計畫。
6、負責全縣文教系統各單位的財務核算、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系統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負責全縣文教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有關職能部門財務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7、執行省財政物價部門的政策規定,監督檢查中國小收費情況。
8、協調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全縣教師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9、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10、負責貧困家庭學生救助工作。

(七)人事股

職責:
1、負責局機關和各中國小、局屬事業單位人事工作。
2、規劃並指導教師和文體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
3、指導全縣文體教育系統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4、負責文體教育系統機構編制、調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評審、聘任等工作的管理、協調和指導;負責全系統人員的獎懲工作。
5、負責全縣中國小兩支隊伍建設;指導、組織中國小校長、文體教育行政幹部培訓。
6、負責局機關科級以下國家公務員考核、培訓等公務員隊伍建設;
7、負責全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全縣國民教育系統的學歷認證工作。

(八)安全法制股

職責:
1、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法制宣傳、培訓、檢查工作,編制、擬定教育普法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2、負責接受執法人員和全縣師生、教師家長及社會民眾的法律諮詢,受理教師、學生申訴案件,依法維護教育局、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3、報告教育行政案件,積極配合做好調查取證,送達教育行政法律文書等工作,監督行政處罰決定的實行;受理並報告行政複議申訴、行政賠償請求,做好上傳下達及調解工作。
4、在本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會同其它部門開展教育執法檢查,對執法過錯人員依法追究責任,配合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查處教育違法案件。
5、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負責對局機關下發的規範性(管理類)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把關;負責本局執法情況統計,做好登記、備案和按規定時間向上級法制工作機構報告及報送備案的工作。
6、負責對全縣教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執法資格審查,安排培訓考核和執法證件的發證、年檢工作。
7、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安全工作,做好師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督促各學校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嚴防事故發生。
8、負責依法治校示範學校、普法先進單位及先進個人和安全文明校園及先進個人的推薦、評選、和申報工作。
9、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電教站

職責:
1、制定措施,落實現代教育技術發展規劃和各中國小的實驗室建設規劃。
2、負責各類學校信息教育技術裝備,普及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全面實施“校校通”工程,推動全縣教育手段現代化。
3、加強對學校實驗教學設備的常規管理,做好“建、配、管、用”工作,實現實驗室管理規範化、科學化。
4、培訓信息技術教師,開展信息技術交流活動,提高廣大教師套用信息技術服務教學的水平;組織各中國小圖書與實驗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
5、制定當地教育信息化建設計畫,並做好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總結評比工作。
6、指導推廣、收集、編制、儲存、整理有關電教教材;管理電教資源和信息,為教學服務。
7、積極完成上一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其他工作。

(十)招生辦

職責:
1、負責全縣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工作。
2、負責全縣中考報名、考試工作。
3、負責全縣高中畢業會考報名考試工作。
4、負責全縣成人高等學校報名工作。
5、全縣自學考試報名工作。
6、負責全縣招生考試宣傳、來信來訪工作;維護招生考試紀律,查處違紀舞弊問題。
7、負責全縣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和培訓工作。
8、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9、負責完成文體教育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一)督導室

職責:
1、組織實施本縣教育督導工作。
2、對本縣貫徹實施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對本縣有關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加強教育領導和管理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4、對本縣教育工作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本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反饋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5、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本縣教育評估工作。
6、辦理縣人民政府、文體教育局、市教育督導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計生股

職責:
1、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2、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落實與上級組織簽訂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責任書,與單位鑑定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責任書,確保各項指標順利完成。
3、作好計畫生育宣傳工作。定期培訓各學校及直屬單位計畫生育工作人員,指導所屬單位做好計畫生育宣傳學習活動,輔導孕齡女教職工學習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育健康等方面的知識,分發計畫生育宣傳品,動員育齡群體自覺實行計畫生育。
4、全面掌握全縣教育系統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對象底數,每月及時上報人口的婚姻、計畫、孕情、生育、避孕節餘等變動情況。做好計畫生育統計工作。
5、負責一胎生育卡的審批,二胎生育證的審核與上報,《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發放工作。
6、領取、保管和發放避孕藥具,保證供給,指導所屬單位計生專乾及時發放避孕藥具,能熟練掌握避孕藥具知識,以便作好隨訪工作。
7、堅持依法管理計畫生育,認真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8、指導、檢查、督導全縣各類學校、幼稚園、局直各單位計畫生育工作。

(十三)校產辦

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負責擬定本縣校辦產業、勤工儉學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
2、組織、指導全縣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工作的開展和實施,並對其進行財務監督、檢查,匯總上報勤工儉學統計報表。
3、指導學校校園經濟、勞動實踐場所建設工作,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實踐,協助配合開展對勞動技術教育的教學研究工作,為推進教育改革與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服務。
4、努力發展教育產業和社會化服務,加強對教育市場的開發和管理,培育和發展教育產業。
5、負責全縣校辦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並對全縣校辦產業的資產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和服務。
6、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工會辦

職責:
負責學校工會組織建設、維護教職工權益、落實各項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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