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縣旅遊局主要職責
⒈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縣旅遊業發展的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旅遊業發展,研究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指導全縣旅遊工作。
⒉組織望江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旅遊項目推廣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
⒊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和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⒋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擬訂或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⒌指導全縣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貫徹實施國家赴境外和港澳台旅遊政策,依法辦理旅遊涉外和涉港澳台地區的旅遊事務;負責全縣旅遊招商引資工作。?
⒍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組織旅遊從業人員的技術等級及崗位培訓考核工作。
⒎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望江縣旅遊局負責旅遊信息和旅遊統計工作;規範和完善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項規劃的實施執行情況和全縣旅遊市場秩序依法進行檢查、管理、整治,打擊“黑社”、“黑導”等無證經營行為,打擊非法“陪游”、“伴遊”和欺客宰客、脅迫消費、質量欺詐等違法現象,受理旅遊投訴和索賠工作,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負責縣假日旅遊協調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縣旅遊安全工作,參加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
機構設定
縣旅遊局(縣武昌湖風景名勝區管理處)設2個內設機構及秘書職位1名。
(一)綜合股
(二)規劃發展股
承擔旅遊市場開發工作;編制、修訂全縣旅遊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制定旅遊客源市場規劃,提供旅遊市場信息;指導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負責全縣旅遊商品的研發工作;組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登記工作;負責審查報批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星級農家樂和工農業旅遊示範點的評定工作;指導旅遊強縣、旅遊鄉鎮、旅遊村創建工作;負責旅遊定點接待單位的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旅遊項目建設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安排旅遊發展專項資金;負責縣旅遊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和紅色旅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審查報批旅遊賓館、飯店星級評定和旅行社工作;指導全縣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賓館、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管理;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的業務培訓;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三)秘書職責
協助局(處)領導處理局(處)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和目標績效考核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綜合性檔案和材料的起草;負責會務、文電、信訪、檔案、保密、保衛、接待、電子政務及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議案工作
領導分工
何沛仁同志主持旅遊局全面工作,主管項目建設和財務工作;
李結旺同志分管旅遊規劃、旅遊創建、行政審批、行業管理、旅遊商品研發、紅色旅遊、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縣旅指辦日常工作,協管項目建設工作;
胡曉彬同志分管機關行政事務、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支部、文明創建、維穩信訪、計畫生育及旅遊宣傳推介、市場開發、信息建設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安商服務和縣假日辦日常工作,協管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