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縣民政局

朗縣民政局

朗縣,隸屬西藏自治區林芝市,位於朗縣位於林芝市西南部,地域面積約4106平方公里,中印邊境線長100公里。轄3鄉3鎮,51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朗巴居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朗縣民政局
  • 行政區類別:朗縣
  • 地理位置:朗縣
  • 面積:4186平方公里
  • 人口:15037(2011年)
  • 方言:藏語
  • 主要職責:管理婚姻、殉葬和兒童收養
朗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區、地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治區相關法規、規章、政策,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企業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的責任。
(三)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畫的落實,負責全縣烈士褒揚工作,負責審核上報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協調國家民政部門規定人員的評殘換證工作,協助部隊做好徵兵工作,落實擁軍優屬工作。
(四)擬訂救災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負責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救災捐贈,指導災民恢復重建。
(五)牽頭擬訂全縣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五保供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六)擬訂全縣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的辦法並監督實施,承辦村級行政區劃的設立、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村(居)委會行政區劃名稱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與管理。
(七)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會建設政策,指導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慈善公益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提出扶持、保護社會福利企事業單位的建議,指導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工作。
(九)管理婚姻、殉葬和兒童收養,負責推進婚俗和殉葬改革。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加強民政系統內部人員業務技能培訓;負責相關民政業務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擬訂全縣老齡和關心下一代工作發展規劃。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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