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縣林業和草原局

朗縣林業和草原局

朗縣林業和草原局是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朗縣林業和草原局內設科室4個:綜合辦公室,林政辦、公益林辦、財務室、病蟲害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朗縣林業和草原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自治區、市有關森林資源建設、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研究和擬定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生態公益林保護、西藏生態安全螢幕障保護與建設和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等國家重點工程;管理林業惠農資金,並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組織開展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全縣林木種子、種苗、花卉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的管理;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監督林木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應由國家和自治區、市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
 (五)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工布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指導管理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對破壞森林資源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大案、要案查處工作進行指導、協調與監督;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監測、預報。
 (七)研究並提出林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規劃;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管理全縣林業基本建設。
 (八)指導森林的培育。
 (九)組織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全縣林業專業人才培訓。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朗縣林業和草原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具體如下 :
1、綜合辦公室
負責文電、公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行轉工作;
2、林政辦公室
負責木材運輸和經營加工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發證工作;負責鄉村隊伍的管理;完成林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資源調查、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
3、公益林辦公室
負責組織生態公益林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造林和林木撫育等工作。生態公益林管理材料的匯總和上報,包括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征占用林地等工作
4、病蟲害辦公室
負責有關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執法踐行森林病蟲害發生的預測預報開展森林植物檢疫組織森林病蟲害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從事森林病蟲害防治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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