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發展歷史,指導思想,規劃內容,規劃目標,規劃監管,規劃保障,
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朔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晉政函〔2023〕117號)。
指導思想
《朔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深入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圍繞建設“右玉精神實踐高地、能源革命創新高地、轉型綜改示範高地、農牧融合發展高地”發展願景,立足國家能源基地重要組成部分,打造晉北區域中心城市、生態宜居的塞上綠都。
規劃內容
一、最佳化國土空間總體格局。以三條控制線為基礎,統籌市域國土空間開發和保護,統籌最佳化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構建“三山兩河、一核多極”的市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構築以呂梁山脈(管涔山)、太行山脈(紫金山、恆山)、陰山山脈(洪濤山)為主體的生態屏障,重點開展防風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建設桑乾河流域農牧交錯發展帶和蒼頭河流域生態農業帶,在維護流域生態安全的基礎上,堅持“特”“優”戰略,最佳化農業生產力布局,促進農業產能提升。構建等級合理、協調有序的城鎮體系,強化中心城市的引領作用,加強城鄉融合發展,最佳化公共資源配置,共建城鄉社區生活圈。
二、堅持資源高質量開發保護,推進國土空間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最佳化市域國土空間用途分區、功能布局。強化資源環境底線約束,聚焦水資源和能源供需平衡。堅持“四水四定”,加強水資源保護與利用。合理調整傳統能源結構,最佳化礦產勘查開採與保護布局,劃定礦產勘查開採與保護規劃分區,協同地上地下空間的關係。結合“雙評價”成果、生態保護格局及土地整治潛力、礦山分布情況等,全面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大力推進以沙化土地修復、草原生態修復、退化濕地修復等為重點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性生態修復,實施以朔城區採煤沉陷區、露天礦開採區、山體裸露區“三區”治理為重點的礦山生態修復。
三、提升中心城區空間品質。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布局,重點打造朔城板塊和平魯板塊,塑造高品質居住空間。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最佳化道路網布局和慢行系統,打造藍綠開敞空間格局,加強古城風貌保護。嚴格城市綠線、藍線、紫線、黃線管控,系統建設公共開敞空間,穩步推進城市更新。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引導土地複合利用,促進城市內涵式集約發展。
四、加強文化與自然資源保護傳承。完善歷史文化保護體系,加大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力度,切實保護好傳統風貌和格局,統籌劃定歷史文化保護線,加強歷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提升應縣木塔、廣武長城國家文化公園等核心文旅產品的影響力。加強神頭泉域、金沙灘森林公園、桑乾河等重要自然資源的保護力度。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充分展示朔州遼金文化特色。
五、完善基礎設施體系,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完善城市電力、燃氣、給水、排水、電信設施、危險廢物資源利用等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和安全體系,建立防洪排澇、防震減災、防疫應急等多維度綜合防災減災體系。統籌各種運輸方式融合發展,最佳化對外綜合交通布局和市域道路交通網路,構建現代物流體系,建設形成全方位、多層次、複合型的綜合立體交通網。
規劃目標
規劃監管
朔州市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規劃》。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規劃保障
朔州市人民政府要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和約束,對涉及空間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生態環境保護、資源保護利用、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最佳化布局,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建立健全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路,提高空間治理數位化水平。省自然資源廳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評估。《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