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2003年12月,副縣級建制,事業性質,直屬朔州市人民政府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地區:朔州市
- 成立於:2003年12月
- 直屬:朔州市人民政府領導
基本信息,純公積金貸款費用收取標準,
基本信息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在我市的貫徹落實,管理與運營全市行政轄區內的住房公積金以及監管住房公積金之外的其它政策性住房資金。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政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支付、核算以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與回收。管理中心目前內設一室三科,即:辦公室、資金科、信貸科、稽查科。
管理中心自成立以來,在上級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在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正確領導與決策下,在市財政、審計、監委等職能部門的有力監督與市人行、市銀監局的大力支持下,堅持“創新、責任、安全、效益、服務”五大核心價值觀,以有效保障公積金的安全完整、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為中心,通過大力推進住房公積金管理主權化、規範化、信息化、集中化、透明化、精細化和隊伍的專業化建設,使整體管理水平始終保持在全行業領先狀態。截止2006年6月底,管理中心直接歸集住房公積金28387萬元,歸集餘額24537萬元;累計提取3850萬元,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12500萬元,直接幫助2000多戶家庭改善了住房條件。住房公積金與我市城鎮居民的關係日益密切,並在城市整個的經濟與社會生活中發揮著愈來愈加重要的影響。
純公積金貸款費用收取標準
擔保費:按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具體計算
評估費:收費標準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貸款額度超過房屋總價30%,1990年以後的二手房超過房屋總價的50%,需要由辦理機構指定評估公司進行房屋評估。]
代辦費:收費標準為300元
登記費、資料費應該屬工本費可收也可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