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朔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做好相關金融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建議。
(二)負責金融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健全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機制,做好駐朔相關金融機構管理服務工作。牽頭組織對金融部門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考核評價等工作。參與策劃、指導、規範全市重大項目建設、重大資產整合等融資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協調投融資主體開展融資工作。
(三)擬訂全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培育、改革及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企業上市和後續相關工作。
(四)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和推進銀行、證券、保險、期貨、信託、金融租賃、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消費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的培育、改革和發展相關工作。
(五)依法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以及新型金融組織等設立、審核和業務監管工作。指導小額貸款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典當行機構行業協會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市金融業的招商引資。吸引、集聚金融資源,鼓勵金融機構入駐朔州,指導金融機構合理布局。
(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建設,最佳化信用環境。指導完善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擬定引進金融人才的規劃政策。建立健全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和服務全市經濟發展的激勵機制。
(八)依照許可權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處理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等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風險預警體系,牽頭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維護金融穩定。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組織起草全市金融工作草案等,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擬訂金融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專項激勵辦法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金融業招商引資、吸引聚集金融資源,指導金融機構合理布局。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人事、檔案、黨務、政務、財務、督查督辦、幹部培訓教育和後勤保障工作。建立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金融機構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實體經濟組織的溝通協調機制。促進區域金融工作與交流,指導金融機構對外開放與合作發展。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公開、安全保密、接訪協調、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統籌、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等相關工作。
(二)金融機構發展科
依照許可權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協調督促各類銀行機構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支持。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指導民營銀行的設立和發展。匯總分析、考核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地方經濟社會支持情況。協助推進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引進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落戶我市。承擔聯繫保險業監督管理部門,協調推進保險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組織引進保險資金為地方經濟服務。匯總分析、考核評價保險機構對地方經濟社會支持情況。引進各類保險及其他金融機構落戶我市。承擔聯繫證券業監督管理部門,協調推進證券和期貨業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指導組建地方證券和期貨業金融機構。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證券期貨業。依照許可權負責企業上市有關審核確認事項等相關工作。引進各類證券和期貨業金融機構落戶我市。
(三)金融公司發展科
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的設立、變更的審核轉報、備案、協調監管和業務指導工作,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規範發展。指導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協會、融資性擔保公司行業協會、典當行協會工作。指導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指導協調金融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工作。
(四)金融穩定科
承擔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市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組織協調機制,組織指導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做好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風險排查和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協調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牽頭組織整頓規範金融秩序,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最佳化我市信用環境。

現任領導

主 任:吳奪魁
副主任:馬維東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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