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

朔州市人民政府

朔州市人民政府是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以及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各項行政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人民政府
  • 機關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辦公地點:朔州市府西街1號
  • 主要職責:負責市政府各類會議的組織實施
  • 市長:高鍵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政府部門,行政區劃,

歷史沿革

春秋以前,這裡為少數民族北狄所居。戰國時,歸入趙國的版圖。秦時置雁門郡,治善無(今右玉縣)。東漢時,雁門郡移治陰館縣。西晉時,將峪嶺(今雁門關)以北各縣民撤往嶺南。北魏時屬畿內地,北齊天保六年(555),將朔州治從盛樂(今內蒙古和林格爾縣)遷到馬邑西南。北齊天保八年改馬邑縣為招遠縣,為朔州治。北周升朔州為總管府。隋廢總管府,改為馬邑郡。唐武德四年,改馬邑為朔州。唐天寶元年,又改朔州為馬邑郡。唐初,在馬邑郡置大同軍節度。會昌三年,改為大同都團練使,領雲(今大同)、蔚(今河北蔚縣)、朔(今馬邑)三州。鹹通九年,重置大同節度使,移治雲州(今大同市)。五代時,在唐明宗出生地金城置應州,又分朔州置寰州(今朔城區西影市寺林東)。後晉天福元年,朔州、寰州、應州割讓給契丹。遼時,朔州為順義軍節度,應州為彰國軍節度,統屬西京道。金仍之。元隸山西道大同路。明時,朔州隸大同府,轄馬邑縣,應州轄山陰縣。清沿明制。雍正三年置朔平府(治右玉),轄右玉縣、左雲縣、平魯縣、寧遠廳和朔州及馬邑縣。懷仁、應州與山陰同隸大同府。民國元年五月改州為縣,同隸雁門道,後雁門道撤,直隸山西省。抗日戰爭時,以同蒲路為界,路西歸晉綏邊區,路東歸晉察冀邊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隸察哈爾省。
1952年劃歸山西省,屬雁北專區。
1958年改屬晉北專區。
1961年重新歸雁北專區。
1989年1月,國務院批准由原雁北地區劃出朔縣、平魯縣、山陰縣、設立朔州市。
1993年7月行政區劃調整,又劃入應縣、右玉縣、懷仁縣。
2018年8月8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懷仁縣,設立縣級懷仁市。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各類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委、辦、廳、局和其他市傳送市政府的公文。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以及市政府各項政策、決策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指導、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統一刻制、頒發市政府各部門及副處以上事業單位的印章。
(十一)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處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市長、市委副書記:高鍵
市政府副市長:張韜韓文讓、張天茂、田東、武躍飛
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張祥

政府部門

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朔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朔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朔州市教育局
朔州市科學技術局
朔州市公安局
朔州市監察局
朔州市民政局
朔州市司法局
朔州市財政局
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朔州市國土資源局
朔州市環境保護局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朔州市交通運輸局
朔州市農業委員會
朔州市水務局
朔州市林業局
朔州市商務局
朔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朔州市衛生局
朔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朔州市審計局
朔州市煤炭工業局
朔州市體育局
朔州市統計局
朔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朔州市旅遊局
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朔州市糧食局
朔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朔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朔州市規劃局

行政區劃

地名
駐地
行政區劃代碼
郵編
北城街道
140602
036000
井坪鎮
140603
038600
雲中鎮
140681
038300
岱嶽鎮
140621
036900
金城鎮
140622
037600
新城鎮
140623
03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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