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金塊本位制是1934年1月美國建立有限金塊本位制。在金塊本位制下,黃金法定價格上漲到一盎司35美元,國內不鑄造和流通金鑄幣,也不發行和流通金證券。美元可以兌換金塊,但受到一定的限制,而美國財政部只向外國中央銀行或官方機構出售黃金,以及供應 “合法的” 國內工業、藝術、專業使用的黃金。國內流通的都是信用貨幣,即支票和紙幣、硬輔幣等。
1968年隨著美國存金量的下降,美國財政部和聯邦儲備系統宣稱: ①進行合作各機構將繼續按35美元一盎司價格相互出售黃金,但它們不向另外的任何人出售黃金。其他人為了儲藏或其他任何目的希望取得黃金,必須在黃金市場上購買。②進行合作的各機構將繼續按35美元一盎司的價格相互購買黃金,但它們不得收購那些不在官方貨幣儲備之內的黃金。這樣就建立了 “黃金雙價制”,並且進一步限制貨幣之兌換黃金和限制黃金的貨幣化。1968年的行動雖暫時維持了美元對黃金的可兌換性,至少是象徵性的,但是,有限制的金塊本位制的這個最後的幌子在1971年8月15日終於也消失了。當時美國單方面停止美元對黃金的兌換,即使是外國中央銀行也不能兌換了。有限金塊本位制就此完結,被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