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聞必錄

有聞必錄

有聞必錄是19世紀80年代以後中國新聞界流行的一句口頭禪。最早出自1883年6月10日上海《申報》的一則黑旗軍獲勝的新聞。文中寫道:“此信不知自何而來,官場中亦多有傳述。是真是偽,萬里關河無從探悉,亦以符有聞必錄之例云爾。”作為一種新聞思想,在70年代的《申報》上已有所表述。它當時的主要含義是:只要是聽到有人講過的事實,報紙就可以報導,至於真偽如何,報館不負責任。從此,這句口頭禪作為報館回敬外界各種指責的護身符、擋箭牌而流行起來。這句話的另一種次要含義是:報館所聽到的重要新聞都應照樣登載,不要以利害關係和其他主觀因素決定取捨。這種含義在當時使用極少,一直不占主要地位。有聞必錄的說法與中國古代的御史制傳統有關,是中西方傳播觀念融合的一種畸形產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有聞必錄
  • 出處: 清·張春帆《宦海》
  • 拼音: yǒu wén bì lù
  • 解釋: 聞:聽到的;錄:記錄
成語解釋,成語典故,詞語辨析,

成語解釋

【成語】: 有聞必錄
。聽到什麼,不管對不對,全都記錄下來。

成語典故

【出處】: 清·張春帆《宦海》第十一回:“不過照著有聞必錄的例兒,姑且的留資談助。”
【舉例造句】: 小說的功效原來在借部分以暗示全體,既不是新聞紙的有聞必錄,也不同於歷史的不能放過巨奸大憝。 ★茅盾《從牯嶺到東京》
例句
小吳做會議記錄員非常認真負責;可以說到了~的地步
從新聞傳播學的角度來講,有聞必錄是19世紀中國思想傳播界很時興的說法。在這一報導宗旨下,新聞媒體對各方面的報導全樣照登,其中包括民間的小道訊息,以示對各種訊息來源不持偏頗的立場,對其真偽也不負責。這一宗旨反映了當時新聞崇尚消極客觀的不嚴肅態度。19世界和20世界之交的中國,“有聞必錄”有時成為記者應付當權者指責的藉口。

詞語辨析

【拼音代碼】: ywbl
【近義詞】:有案可稽
【反義詞】:聽而不聞充耳不聞
【燈謎】: 新聞記者
【用法】: 作謂語、定語;指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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