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月季花小姐
- 所在地:天津
- 評選時間:1991年~1992年
- 對象:“那些花兒”的活動中獲獎選手
- 主辦單位:天津市旅遊局
- 成就:主持人、傳媒公司總經理等
大賽背景,參選標準,首屆比賽,初賽,決賽,意義,往屆回顧,第三屆評選,冠名贊助商,與往屆區別,曾經獲獎者,歷屆獲獎選手,網曝事件,網友評論,專家質疑,警方回應,警方宣判,事件詳情,判決依據,相關質疑,網監回復,
大賽背景
連日來,記者一路追尋十幾年前曾在天津紅極一時的“那些花兒”——1991年~1992年三屆月季花節上評選出來的30位月季花小姐。
當年的朵朵“月季花”不但容貌甜美,才藝同樣出眾。在採訪中,記者看到,這些昔日的月季花們不僅依然美麗,更在各自的領域粲然綻放——主持人、傳媒公司總經理、全國連鎖健身中心老闆、國外大企業CEO、歌手、演員……幾乎占盡了所有女人仰慕並執著追求的職業。
“當時人們的思想還非常保守,天津能舉辦月季花小姐評選活動非常難得!”天津市旅遊局副處長續紅泉告訴記者,改革開放初期,與全國對比,北方城市的思想開放程度還比較落後。到了上世紀九十年代,為了讓天津跟上全國形勢,旅遊局和市政府共同商量決定,要在天津舉辦月季花小姐評選活動。連續三屆,天津市旅遊局都是“月季花小姐”評選活動的主辦單位。≤圖冊來源≥
參選標準
“當年的‘紅五月’真是歷歷在目啊!”71歲的前天津電視台文藝部主任王金博,曾是當年三屆月季花節晚會的總導演。
說起當年情景,王老說,評選“月季花小姐”其實就是在選美,但由於當時思想保守,所以冠以市花的名稱。且不管當時“月季花小姐”的“冠名”是否恰當,單就比賽本身來說,它不僅迎合了“選美”熱潮在中國迅速升溫,也在人們眼前展示了一道彰顯津城女性之美的靚麗風景。
月季花小姐的評選要求非常嚴格:“女孩子身高要在1.65米以上,三圍標準,並具備基本的表演才能……”當年的評審們更是紛紛表示說,評選月季花小姐的標準,不僅有美麗的外表,更要多才多藝,有豐富的內涵。
首屆天津月季花節的主題歌中唱道:花飛花舞是我的熱戀,花香花色伴你的芳容,花魂花韻寄我的純情,花落花開是我的痴情……
其中讚美的花就是當時的璀璨奪目的“月季花小姐”。
首屆比賽
初賽
第一屆月季花小姐評選,進入初賽的23名女孩兒中有工人、售貨員、教師、新聞記者和歌舞演員。1991年5月14日晚上7:30,水晶宮飯店舉行的複賽中,她們分別表演了歌舞和啞劇小品等節目。
舞台上,選手們不僅有形體展示,還有當時也算熱門的“智力問答”,更有著名演員擔任主持人。選手的回答或詼諧幽默,或中規中矩,也有主持人發現選手“口誤”時的“窮追猛打”。
當時的報章曾刊登過這樣一個堪稱範文的精彩問答:一位女售貨員在回答:“如果你能選為月季花小姐你會怎么辦?如果你落選了又該如何?”的問題時,機智地說:“如果我當選月季花小姐,我會哭,因為那是我最激動的時刻;如果我落選了我會笑,因為我已經登上了人生一個新的台階!”
決賽
決賽的帷幕拉開時,一個全新的舞台場景讓人眼前一亮。18位身穿五彩斗篷的女孩子,在熱烈的迪斯科舞曲聲中,集體亮相。抽題搶答環節中,當主持人王剛向參賽者提問時,台上侃侃而談,台下掌聲不斷。
得到最多掌聲的問答是,王剛問:“你心中的偶像是誰?為什麼?”女孩兒十分肯定地說:“是我丈夫,因為他是我心中唯一能占住整個位置的人。”就此,將比賽現場推向高潮。
意義
續紅泉副處長參與了這三屆“月季花小姐”評選組委會工作,他回憶說: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很難,第一屆時參加報名的大約五六百人,但一沒贊助,二沒冠名,比賽規則和評審點評都在摸索階段。
雖然留下了很多遺憾,但第一屆評選確實對天津的發展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往屆回顧
而第二屆評選時比第一屆稍好一些,第三屆時不僅充分吸收了前兩屆的經驗,從進入初賽開始,選手和評審都分為AB兩組,通過現場抓號方式再確定比賽場次,同時進入初賽的評審和複賽包括最後總決賽的評審都是不同的人,充分做到減少爭議和不公平性。
續紅泉副處長記得,半決賽到進入複賽之前,已經選出的50名女孩兒,每天在天津賓館接受人藝的一位老師的培訓,但當時那些女孩子們都只有十九、二十歲,沒有社會經驗,不太遵守培訓制度,一些人甚至晚來早走,不是很聽老師的話。為了規範制度,當時開除了一個遲到的女孩兒。最後任由女孩兒哭著請求原諒,也絕不講情面。
第三屆評選
事後很多年,人們都稱讚說,第三屆月季花小姐評選是把握最嚴謹最成熟的一次,主持人因此獲“金話筒”獎。
天津電視台資深節目主持人劉冰不僅曾是當年評選活動的主持人,也擔任了第三屆月季花小姐評選活動的編導和策劃工作。
劉冰接受採訪時回憶說,前兩屆月季花小姐評選沒有太多經驗,但第三屆月季花小姐評選成熟,規模大,當時報名評選前後共有3個多月的時間,最突出表現為商業價值提升很快。
冠名贊助商
從半決賽開始,一家香港房地產公司就是贊助單位,總決賽的時候,一家台灣化妝品企業冠名,同時每一個月季花小姐獲得的獎盃,都有一個企業作為贊助。當年冠軍獎盃的贊助單位就付了15萬廣告費。
“泳裝在當時是非常轟動的,為了適度,由企業贊助提供統一款式的泳裝,篩選了很多種,最後只是花色不同,就可以統一把握服裝的款式,顯得健康又不暴露。”
與往屆區別
月季花節主持和以往工作最大的區別是,在以前的主持人都是照本宣科為主,但這次選美題目的設定是參賽者事先不知道的,在與主持人的碰撞中,隨意性大,是一種新的嘗試,在主持前,劉冰感到很興奮。
正是依託這次月季花評選,2004年第一屆金話筒評選中,經過剪輯的當時選美節目,讓劉冰榮獲了全國電視節目主持人“金話筒”獎,將他的主持職業生涯推向了高潮。
曾經獲獎者
第一屆月季花小姐評選活動是在爭議中拉開帷幕的,畢竟那還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人們的觀念還遠不如現今開放。這樣人口眾多的大城市,報名參加的只有五百多人。記者搜尋相關資料時,還意外發現了一位當年背著家人去報名參加比賽的女子寫的回憶文章,她在進入前十名準備參加決賽時,被母親發現而被硬拉回了家,理由是,“我家的女孩不靠臉蛋活。”像她這樣的經歷,當年應該不止一個。
轉眼間17年過去了,當記者再次尋找曾經獲得“月季花小姐”稱號的獲獎者時,發現她們已經分布在世界各地,很多當初年輕的女孩子如今都已事業有成。接受採訪時,她們都不約而同地說,報名之初只是出於自信和愛美,希望得到一個展示和證明自己的機會。
歷屆獲獎選手
第一屆
月季花小姐:劉微、董凡、岳瑩、張歡、張艷秋、邱梅、孔淑明、姜萍、黃霞、楊艷芬。
第二屆
月季花小姐:蔡璐、張琪、陳遠、李丹紅、劉漪、黃蓉湘、李春玲、劉娟、高原、胡麗英。
第三屆
月季花小姐:王巍、於端、魏莉、騰桓(最上鏡小姐)、安桂榮、彭曉斌、董恆軍、龔臻、徐燁、王卉、於寧寧(最智慧小姐)。
網曝事件
因在論壇上發帖稱當地一名女幹部,此前是選美比賽獲獎者,並質疑其成為公務員背後有“神秘推手”,湖南冷水江市網友段小文被警方拘留十天。警方稱,該女幹部為市委秘書組秘書,也確實是當地“月季花小姐”選美獲獎者,但考上公務員通過正規渠道,“作風正派”,段小文被拘因為誹謗。
拘留因“誹謗他人”
根據段小文提供的“冷公(網)決字[2013]第00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3年1月9日早上,冷水江市外宣辦移交給公安局網監大隊一份書面報告,稱1月8日伍娟上網發現帖子《求解:冷水江十大美女之一伍娟、月季花選美冠軍是怎樣成為市長的秘書長的?》捏造事實誹謗她,“請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經警方調查,段小文“對本人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其因“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被處行政拘留十日。決定書落款2013年1月9日。
上述帖子已被刪除,根據網頁快照,帖子發表於1月8日早上11時,內容為“不知道冷水江人還記得前幾年的選美大賽嗎?
伍娟被選為冷水江月季花小姐第一名之後,她後面就有一神秘推手在猛推她,先是被神秘人安排當教師,過段時間就直接進了市政府,成為了市長的秘書長,伍娟同志雖然有三十幾了,但漂亮仍不減當年。求解伍娟背後的神秘推手是誰?”
發帖質疑辦案程式
46歲的段小文對南都記者確認,上文就是他當時所發的帖子。
段小文對南都記者說,雖然根據拘留決定書,他本應該在2013年1月19日才被釋放,但因為“網路壓力太大”,17日即被釋放回家。並且,拘留所領導給了他500元錢,“說是市裡面的意思。”
網監大隊也給了他妻子100元錢。段小文還對南都記者表示,拘留決定書上說是宣傳部報案,伍娟本人沒有報案,但誹謗系民事自訴案,警方不能提前介入,他質疑程式是否合法。
網友評論
幹部升職本應該可以接受百姓的監督,可以接受百姓的提出的質疑,相關政府部門有義務對民眾提出關於官員提升存在的問題進行解答釋疑,但是在上述新聞中卻讓我們看到一個很意外的事件,那就是在湖南冷水江市網友段小文因質疑當地“月季花小姐”選美獲得者成為公務員,進入市政府晉升為政府秘書其規程有疑問在網上發貼時,當地政府部門沒有做出很好的解釋,相反地卻將該網友拘留了,其理由是因為誹謗。
選美小姐變市委秘書,網友發貼質疑就拘留,這難道真是違法不成?難道民眾真沒有對相關當事人升職的知情權嗎?
專家質疑
選美小姐變市委秘書”受到質疑,官方的做法是拘留質疑者,令人匪夷所思。其實,官方的正確做法應該是:打消質疑者的質疑。如何打消質疑,途徑無非有兩條:
第一,分析受到質疑的原因;
第二,公開事情的來龍去脈。
官方採用拘留的方法對待質疑者,姑且不說“誹謗他人”的理由是否成立,姑且不說拘留的程式是否合法,單說對待質疑者這種態度和做法,以後誰還敢說話和發帖呢?
防民之口勝於防川,網上舉報已經成為反腐的有力利器,難道湖南冷水江市官方不懂?冷水江市官方這樣做,傷了民心。損了民心,甚至涉嫌“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當今是自媒體、融媒體時代,人人都是麥克風,人人都是觀察家,人人都是評判者。但是,麥克風不能亂吹風,網上發帖必須堅守道德和法律底線。網民應該如此,官方處理網上發帖質疑又何嘗不該如此?
警方回應
昨日下午,負責此案的網監大隊姜姓警官對南都記者稱,因為伍娟不懂程式,所以先告訴了外宣辦,她本人之後有到公安機關報案。
姜警官稱,伍娟並非段小文帖子中所說的秘書長,只是市委秘書組的秘書,但確實是以前的冷水江“月季花小姐”。該警官稱,伍娟是師範畢業,畢業後分配到一所學校,之後考上公務員,經過警方和紀委調查,伍娟“沒有作風問題”,所以段小文因為誹謗而被拘留。
對於伍娟何時當選“月季花小姐”,何時成為市委秘書,姜警官未予回應。他還證實,段小文確是被提前釋放的,因為他妻子身體原因需要人照顧,而為了“關懷”他,網監大隊的教導員私人給了他妻子100元錢。
昨日下午,向警方移交書面報告的冷水江市宣傳部外宣辦的工作人員沒有接受南都記者採訪,他讓記者聯繫外宣辦的謝姓主任,但謝主任手機無人接聽,直到隨後關機。
警方宣判
2013年7月9日,湖南冷水江市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段小文的行政訴訟案,並當庭宣判維持冷水江市公安局對段小文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2013年1月,段小文發帖稱當地女幹部伍娟曾是選美小姐,並稱伍娟從政有“神秘推手”,段小文後因誹謗而被拘10日。
事件詳情
有媒體透露,經法院審理查明,1月初,段小文聽說伍娟原來是“月季花小姐”冠軍,要當“市長的秘書長”了,猜想伍有問題,於是在兩家網站發帖,並“隨即更換多個網名跟帖評論,捏造事實使用污穢不堪的語言對伍某進行誹謗”。冷水江市公安局接到伍娟報案後,以誹謗他人、情節較重為由對段處以行政拘留10天。
判決依據
法院認為,段小文使用污穢不堪的語言,捏造事實,在網際網路上發帖對伍娟進行誹謗,其行為明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冷水江市公安局依照法定職權進行處罰,適用法律正確,處罰得當。經合議庭合議,冷水江市人民法院當庭宣判,維持警方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相關質疑
段小文的律師曾遜昨日表示,被告冷水江市公安局的處罰程式明顯違法,辦案證據是事後補的,如報警材料有段小文的名字,在伍娟報警時,他們怎么可能知道是段小文發帖呢?
段小文還告訴記者,律師昨日在庭上還曾要求提供伍娟報案的視頻證據,“他們回答說和本案無關”。
網監回復
根據段小文提供給南都記者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案由冷水江市外宣辦報案。負責此案的網監大隊警官曾對記者稱,在外宣辦報案後,伍娟也曾到公安機關報案。該警官稱,伍娟並非帖子中所說的秘書長,只是市委秘書組秘書,但此前確為冷水江“月季花小姐”。伍娟是考上公務員的,經查“沒有作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