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政務處

會議政務處簡稱“政務處”, 光緒二十七年(1901) 三月設立。初名督辦政務處,作為清廷特設機構,負責設計擬議國家官制、科舉、吏治、財政、軍政、邦交、商務、工藝、刑律及興辦學校等項改革措施。

機構名。簡稱“政務處”, 光緒二十七年(1901) 三月設立。初名督辦政務處,作為清廷特設機構,負責設計擬議國家官制、科舉、吏治、財政、軍政、邦交、商務、工藝、刑律及興辦學校等項改革措施。凡百官有關建言改革的奏章均交政務處詳審,分別可行與不可行。凡不可行者,暫行擱置;可行者, 則分別輕重緩急, 斟酌損益,期於盡善,請旨施行。凡當行當革之政而天下臣工未經建言者,則由政務處自擬辦法,斟酌妥善,請旨舉辦。督辦政務處以軍機大臣領督辦事,參預大臣則無定員, 從大學士、京堂、總督中欽命兼任。其時, 慶親王奕劻, 大學士李鴻章、榮祿、昆崗、王文韶,戶部尚書鹿傳霖,均為督辦政務大臣;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 則為參預大臣。下設提調、幫提調、總辦、幫總辦、章京等屬官,分股辦事。凡內外各官所舉有關新政之條陳奏疏,由各股章京妥議辦法,經提調等官公同參酌,呈堂審定,奏請欽定施行。光緒三十二年更名為會議政務處,歸隸內閣,以各部尚書為內閣政務大臣。宣統三年(1911), 改置責任內閣, 會議政務處遂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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