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律行為是確立、變更或終止一定會計法律關係的客觀事實。具有以下特徵:(1)會計法律行為是會計關係當事人內在意志在客觀外在的表現,是一種意思表示。而這種意思表示是真實,清楚和一致的。(2)會計法律行為是一種要獲得一定物質利益或一定工作成果的有目的的活動。如進行貨物買賣,就是為了在付出一定的貨幣後取得一定商品所有權或支配權。(3) 會計法律行為是指合法行為。即會計當事人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各項會計制度的規 定。不僅行為的內容,而且行為的形式和程式都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和要求。(4)會計法律行為最講求對應關係。即要充分反映其來龍去脈。如有借必有貸,有收必有支,有撥款就有報銷,有借就有還等,這是會計法律行為最顯著的特點之一。(5)會計法律行為在形式上要求以書面為主。必須做到收有憑,付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