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是財政部組織建設,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證考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
  • 類別:資料庫
  • 建設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用途: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
  • 適用範圍: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
  • 同義詞: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題庫、國家庫
產生背景,建設者,管理原則,保密規定,傳遞規定,

產生背景

無紙化考試,是以財政部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財政部組織建設的統一的考試的題庫資源為基礎、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手段,通過隨機組卷生成無紙化考試試卷進行考試,並及時生成考試成績。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考試時,由財政部按照嚴格程式提供題庫,供考試用。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實行無紙化考試,無紙化考試題庫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

建設者

管理原則

《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第24條規定: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試題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誰接收,誰負責”的原則,由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考點所在地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和考點分級落實保密安全責任制。必須按照規定的制度和手續進行交接和保管,做到保密和安全,嚴防泄密或其他事故發生。

保密規定

《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第25-26條規定: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地考試題庫保密安全工作負責,承擔第一保密責任並簽署責任書;應當在正式在編人員中設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保密管理工作,承擔具體保密責任。

傳遞規定

《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第27-34條規定:
1、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應當妥善保管無紙化題庫,不得再向下級機構或考點整體下發題庫。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部因特殊情況確需向下級機構整體下發題庫的,須報財政部批准。
2、 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應當提供專用計算機存儲題庫,並按照涉密單機標準進行防護和管理,張貼明顯的密級和責任人標識。該計算機必須與公共網際網路進行嚴格物理隔離,並分兩段設定開機密碼,或採取開機密碼加密鑰盤的方式,分別由兩個保密員掌管。
3、 題庫的光碟應當在內容導入專用計算機後及時銷毀,或存放在專用保險柜中。保險柜鑰匙應當由兩人分別保管,開櫃密碼應當分兩段設定,由兩個保密員分別掌管一段。
4、 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應當規範考試工作流程,建立題庫保管登記備案制度,禁止無關人員接觸存放題庫的保險柜或計算機。除考試啟用試題或有特殊情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啟專用的計算機或題庫的光碟。
5、 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應當在考試前,在專用伺服器上根據題庫隨機生成考試試卷。試卷生成時應當採用加密技術處理。
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試卷的生成時間,並在充分考慮所需生成試卷數量和伺服器工作性能等因素的基礎上予以合理確定。
6、 根據題庫生成的試卷可以採取網路傳輸或以光碟為載體進行傳遞:
(1)通過財政區域網路或單位內部專網專線進行傳輸的,應當採取數字加密技術處理,並指定專人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範使用專用賬號進行一次性操作完成;
(2)通過網際網路進行傳輸的,除應當符合上述(1)中所規定的要求外,還應當通過虛擬的專用網路等技術手段提高傳輸過程中的保密性、安全性;
(3)以光碟為載體進行傳遞的,應當參照題庫的交接和保管方式,由專人負責。當次考試結束後應當及時銷毀試卷的光碟。
7、 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應當在試卷生成後及時下發至考點,下發時間一般不得超出開考前24小時,並在考試伺服器中加密保存。
下發至各考點的試卷,應當通過技術手段確保其只有在規定的考試時間段內,由應考人員登錄考試的系統方能解密使用。
8、 考試結束後,考務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將應考人員試卷試題的編號和答題結果等數據採用加密技術收集、備份,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二條的方式傳回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的專用伺服器,並銷毀存放於考點伺服器和考試計算機中的試題和答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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