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辦法

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辦法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新修訂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16日
發展歷史,主要內容,

發展歷史

2023年5月16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新修訂的《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主要內容

本次《辦法》修訂,主要基於以下考慮:一是推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財政部黨組中心工作。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秩序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有關精神,更好發揮綜合評價“指揮棒”作用,在評價體系中增加有關行業高層次人才培養、事務所一體化管理等方面評價指標,推動事務所強化內部治理,提升審計質量。二是進一步突出黨建引領作用。根據《關於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的若干措施(試行)》有關精神,在評價指標中補充體現黨組織參與事務所決策管理情況方面的評價內容,引導事務所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推進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融合發展,三是充分發揮獎優評先的激勵作用。根據《關於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和資產評估行業統戰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新時代註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精神,在披露信息中增加事務所獲得黨團組織表彰和事務所“兩代表一委員”等內容,激發行業從業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正向激勵的行業氛圍,四是進一步最佳化指標體系。在保持指標體系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對需要新增的評價事項,以附加指標方式體現。
《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調整了評價指標構成。在《辦法》第三章中明確,綜合評價指標由基礎指標和附加指標兩部分構成。基礎指標為《辦法》中原指標體系。附加指標是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新設,反映事務所最新發展要求或最新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指標。附加指標包括的具體指標在年度綜合評價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確。二是最佳化了有關指標評價內容,並相應調整指標權重。將《辦法》第三章中“合伙人(股東)黨員比率”指標改為“黨組織參與事務所決策管理情況”指標,在原指標評價內容基礎上,增加了“‘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比率”的評價內容。同時,進一步明確了指標內涵,並相應調整了部分指標的權重。三是調整了百家排名依據。根據評價指標結構調整,在《辦法》第三章中明確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依據基礎指標得分和附加指標得分的總和計算評分。四是增加了披露信息內容。在第五章“披露信息”中,增加“事務所獲得省級以上黨團組織表彰情況”和“事務所省級以上‘兩代表一委員’情況”2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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