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設計程式是會計制度設計程式一般可分四個步驟進行。即準備階段、設計階段、試行階段和修正階段。(1) 準備階段主要是調查了解情況、蒐集資料,為設計提供客觀依據。如了解企業的性質、規模、生產特點、機構設定與人員配備情況,了解企業現行制度的有關情況。如原有制度內容、特點、存在問題和憑證、科目、報表、帳簿設定、格式及核算方法以及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徵求企業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會計制度的要求和建議、蒐集企業有關其他規定及業務統計部門原始記錄的執行情況等,為會計設計做好準備工作。(2) 設計階段。首先是擬定設計大綱,做好總體規劃,提出初步方案,確定會計制度要提供哪些經濟指標,並通過哪些報表提供;確定會計科目的繁簡程度,採用何種成本計算方法和會計核算形式;在哪些環節上加強內部控制等,然後根據總體規劃確定的內容進行具體的設計。(3)試行階段,是指草案制定後,經過一定時間試行檢驗、通過現場觀察、爭求意見、找出草案的缺陷和薄弱環節,便於修訂和補充。(4)修正階段是經過試行、進行總結、肯定正確部分,對缺陷進行補充修改,最後形成正式會計制度。會計法律關係內容 會計法律關係的主體享有的會計權利和承擔的會計義務,是銜接會計法律關係主體間的橋樑,是確定會計法律關係的基礎和核心。會計權利,是指法律賦予會計主體在進行會計活動時享有的某種職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