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推進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財政部令第98號),財政部會計司研究起草了《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徵求意見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12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2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 
  • 起草單位:財政部會計司
規範印發,規範全文,徵求意見稿,

規範印發

關於印發《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通知
財會〔202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中直管理局財務管理辦公室,國管局財務管理司,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推進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財政部研究制定了《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現予印發。
各地財政部門、中央有關主管單位應當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台,大力宣傳《規範》精神,幫助廣大會計人員全面理解《規範》內容,準確把握《規範》提出的要求,將有關要求落實到具體會計工作中,使其成為廣大會計人員普遍認同和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應當推動高校財會類專業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將《規範》要求有機融入教學內容;應當指導用人單位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將遵守職業道德情況作為評價、選用會計人員的重要標準。
附屬檔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財政部
2023年1月12日

規範全文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一、堅持誠信,守法奉公。牢固樹立誠信理念,以誠立身、以信立業,嚴於律己、心存敬畏。學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樹立良好職業形象,維護會計行業聲譽。
二、堅持準則,守責敬業。嚴格執行準則制度,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勤勉盡責、愛崗敬業,忠於職守、敢於鬥爭,自覺抵制會計造假行為,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和經濟秩序。
三、堅持學習,守正創新。始終秉持專業精神,勤於學習、銳意進取,持續提升會計專業能力。不斷適應新形勢新要求,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推動會計事業高質量發展。

徵求意見稿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徵求意見稿)
一、堅持自律,守法奉公。堅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修養,嚴以律己、心存敬畏。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開展會計工作,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維護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樹立良好職業形象。
二、堅持準則,守信敬業。嚴格執行會計準則制度,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完整。誠實守信、勤勉敬業,恪盡職守、敢於鬥爭,自覺抵制會計舞弊、財務造假行為,堅決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和市場經濟秩序。
三、堅持學習,守正創新。樹立終身學習理念,秉持專業精神,持續提升專業能力和專業水平。在履行好會計基本職能的同時,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不斷推動會計工作轉型升級和會計事業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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