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會澤縣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是2013年會澤縣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澤縣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會澤縣政府
檔案背景,檔案內容,

檔案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檔案的通知》(曲政辦發〔2013〕38號)要求,堅持狠抓基層打基礎、健全機制強監管、深入整治不放鬆的工作思路,以“三大治理、三大建設、四大任務”為重點,強化責任落實,加大懲處力度,促進全縣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檔案內容

一、深入開展食品安全“三大治理”
(一)深入開展“違禁超限、假冒偽劣”專項整治。突出“違禁超限”和“假冒偽劣”兩大問題,在全縣範圍內深入開展隱患大排查、大治理集中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飼餵不合格飼料、濫用農獸藥和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五類非法違法行為;嚴密排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中國小校園及周邊、小作坊小攤販小市場、食品初加工集中點等五大重點領域;嚴厲整治出售過期食品、粗製濫造、冒用品牌、虛假標識等四種侵犯消費者利益行為,組織開展清剿“黑窩點”攻堅戰。堅決消除一批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清理整頓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取締一批“黑工廠”、“黑作坊”和“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切實淨化食品市場和消費環境。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質監局、縣農業局、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
(二)紮實開展重點行業食品安全綜合治理。突出乳製品、食用油、酒類、肉類、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農業投入品、包裝材料等與人民民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品種,進行綜合治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各監管部門要從原料生產、產品加工、銷售流通等各個環節,圍繞準入制度、監管制度、企業管理規範、設備工藝、操作規程等各個方面,全面開展綜合治理,加快提高管理能力,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範,全面改進硬體水平和自檢能力,全面建立可靠的上下游供銷關係,全面落實產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無害化處理措施,力爭實現重點行業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質監局、縣農業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衛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持續開展肉及肉製品專項整治行動。突出假冒牛羊肉、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質肉品、病死畜禽肉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肉及肉製品,開展肉及肉製品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畜禽養殖和肉及肉製品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嚴厲整治肉及肉製品領域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民眾反響強烈、帶有行業“潛規則”性質的犯罪活動,堅決搗毀“黑工廠”、“黑作坊”、“黑窩點”、“黑市場”,進一步規範我縣畜禽養殖和肉及肉製品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強化食品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誠信意識,進一步提高廣大民眾的消費信心,確保人民民眾吃上“放心肉”,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局、縣畜牧獸醫局、縣工商局、縣工信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質監局。
二、大力推進食品安全監管“三大建設”
(一)大力推進基層監管體系建設。按照“重心下移、夯實基層”的要求,切實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落實鄉(鎮)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鄉(鎮)重要職責內容,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鄉(鎮)要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工作。健全“二級監管機構、三級監管網路”,要全面貫徹落實好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在全面啟動和推進全縣食品藥品稽查機構建設的同時,在2013年上半年內,要完成所有鄉(鎮)食品藥品監管辦公室的掛牌、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並建立起相應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要落實每個村(居)委會1名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員。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社區和鄉(鎮)、村食品安全專(兼)職隊伍的培訓和指導,完善基層監管網路,針對存在的監管漏洞和盲區,明確細化監管分工和要求,著力消除監管空白等問題。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加強食品安全基礎能力建設。一是切實加大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尤其是基層監管人員的綜合執法業務培訓力度,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培訓,突出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二是加強風險監測評估預警能力建設。認真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落實監測經費,加強設備和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暢通的風險信息、監測建議、監測結果的通報機制,及時收集、匯總風險監測數據,重視風險監測數據的分析、套用和通報工作,實現對食品安全隱患的早發現、早處理、早控制,提高系統性風險防範能力,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三是加大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力度。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添置必需的食品檢驗檢測設備,各有關部門要挖掘潛力,提高設備使用效率。要按照食品監管體制的總體部署,科學合理整合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建好以縣級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為基礎、快速檢驗檢測能力為補充的技術支撐體系,在監管能力和水平提高上實現新突破。四是積極推進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平台建設。要大力宣傳貫徹《雲南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出台具體實施辦法,暢通舉報渠道,完善受理、移送、核查、獎勵等程式,進一步提升工商12315、質監12365、農業12316投訴舉報平台的運轉效果,同時,要儘快開通12331食品藥品監管投訴舉報平台並確保其正常有序運轉。五是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輿情監測機制和事件報告網路體系,及時掌握並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輿情信息,保證處置效率。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統一指揮、步調一致的應急處置機制,認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快速反應能力。要建立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協同聯動工作平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確保一旦發現問題,檢測、診斷、評估和調查處理等工作能順利開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和熱點問題輿論引導機制,進一步明確信息發布的主體、信息口徑審核程式,做到及時回應、實事求是。要加強信息管理,確保發布信息的科學性、準確性,不能擅自發布不準確、不全面的信息誤導公眾。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縣質監局、縣農業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建設。一是要將建立健全監管工作制度作為有效解決法律法規不健全、體制機制不完善的重要補充,切實抓好監管機制建設。二是要大力開展信息化監管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信息收集、信息利用、信息發布工作制度,以監管信息化促進監管工作效能和民眾參與度、民眾滿意度不斷提升。三是要進一步健全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機制、部門協作聯動機制、危機管理工作機制、食品安全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和舉報獎勵制度、行業誠信守法評價制度,不斷完善監管手段、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四是完善監管責任追究制度。要研究制定針對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制度,對企業負責人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力甚至授意企業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研究制定更為嚴格的經濟處罰、從業禁入等措施。五是建立督查督辦機制。抓好專項批辦、限時交辦、跟蹤督辦等工作,加強對上級部門部署的專項整治和清查活動、工作任務、領導批示件、民眾舉報、新聞媒體披露的食品安全質量問題和事件的督查和督辦。六是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各部門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財政專項獎勵資金,加大獎金兌現力度並確保兌現及時、便捷,完善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和喪德失信行為的民事賠償力度,降低維權成本和舉證難度,提高消費者依法維權的意識和參與監督的積極性。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縣監察局、縣質監局、縣農業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衛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大任務”
(一)提品質。要以健全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為抓手,不斷提升監管品質。健全落實“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既是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根本保證。要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目標責任制,科學合理制定考評標準,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強化各級政府在組織領導、經費保障、能力建設、基層監管網路建設等方面的責任,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撐。要牢固樹立食品“大安全、大監管”的理念,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在強化質量安全監管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厲行節約、文明節約用餐等領域的監管。要加強各職能部門之間和不同區域之間的溝通、協作與配合,建立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對於發現的暫時難以界定責任部門的食品安全問題,堅持誰發現、誰查處。積極構築好“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部門齊抓共管、企業誠信守法、社會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格局,不斷提升全縣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食安委辦公室,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二)擴容量。要以健全“四大體系”為重點,不斷擴大監管容量,即建立健全“基層監管體系、技術檢驗檢測體系、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和行業誠信體系”。要堅持監管重心下移抓基層、關口前移抓源頭,切實加強縣、鄉(鎮)、村三級監管網路建設,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加強對基層工作的督促指導,提升基層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重點在縣級專業檢測、縣及鄉(鎮)快速檢測能力上有突破,為行政監管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要加強推進基層監測網路建設,建成與監管網路相配套的全覆蓋監測體系,不斷提升預防和發現安全風險的能力。要將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與監管工作放在同樣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強化組織推動,健全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作,引導加強行業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全面強化行業自律,切實落實好企業的主體責任。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三)增活力。要以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為契機,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工作思路,挖掘內部潛力,增強監管活力。深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既是今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重大任務,同時也是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一是要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將前期準備工作做實、做細。在國家和省的實施方案出台後,儘快科學制定我縣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深化改革的各項工作;二是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改革過渡期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管責任主體尚未調整、監管職能尚未移交、改革尚未完成之前,各級各部門務必認真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好各自的監管職責,確保改革期間“人心不散、部署不亂、力量不減、工作不斷”。對在此期間因工作不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或突擊發證、突擊審批等對今後的工作帶來不良影響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三是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服從意識,嚴格按照“編制隨事走、人員隨事走、機構隨事走、經費隨事走、檢測設施設備隨事走”的原則,積極做好各項改革準備工作,無條件服從改革安排,確保食品安全工作通過改革真正得到加強。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編辦,縣食安委辦公室、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四)促精品。要以食品安全“百千萬”示範工程創建為載體,努力打造監管精品、服務精品。各級各部門要始終把爭創試點、示範作為打造社會事業發展精品項目的重要支撐,作為本行業在全省爭先創優的突破口,積極強化溝通協調,在爭取試點資格、上級支持方面多下功夫,在確保完成試點任務上出實招、見實效。要全面組織實施好食品安全“百千萬”示範工程(百個示範縣、千條示範街、萬個示範店)創建,力爭到2015年底,全縣創建2條省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街、10個以上省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單位(店、食堂)。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四、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六項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成立由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領導任主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任副主任,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各級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抓、靠前指揮,及時研究解決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統籌協調各方力量,採取紮實有效措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二)強化投入保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投入保障問題,認真按照《會澤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會政發〔2012〕88號)要求,切實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抽檢經費、能力建設、執法裝備等必要的經費需求納入預算、足額保障,並根據工作需要逐年加大投入。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三)強化廉政建設。確保監管隊伍廉潔高效,是確保食品安全的基礎和保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按照“作風轉變年”的各項要求,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納入監管工作的每一個步驟、每一個環節進行部署和落實,進一步建立健全廉政監督機制,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工作的廉政風險監測管理,切實加強對幹部職工的經常性教育和管理,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廉潔、高效、有序開展。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監察局,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四)強化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尤其是督查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對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督導檢查任務,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年度督查重點,整合督查力量、細化督查方案、完善督查方式,切實做好重點領域和重點部門的日常檢查工作,實現綜合督查、專項督查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等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民主監督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食品安全視察。對監管工作中發現的不作為、不到位、亂作為、慢作為以及包庇違法主體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監察局,縣食安委辦公室,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五)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各級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進一步改進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依法從嚴處罰違法違規企業及有關人員。公安機關要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要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嚴格執行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進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式,實現執法、司法信息互聯互通,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要建立掛牌督辦、限時辦結等制度,加大對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決杜絕有案不查、推諉扯皮等問題,確保對食品安全領域犯罪行為責任追究到位。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六)強化宣傳引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安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作用,通過食品安全宣傳周、知識競賽、民眾滿意度測評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和科普知識宣傳,引導民眾安全消費、理性消費,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新聞聯繫會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與媒體協調聯動常態化工作機制,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導食品安全問題。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著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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