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體育局

會昌縣體育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領導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昌縣體育局
  • 地區:會昌縣
  • 性質:國有
  • 職能:體育監管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業務股,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擬定全縣體育工作的規定和發展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體育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
(二) 貫徹《全民健身條例》,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開展體育活動,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城市體育、農村體育工作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
(三)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縣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與重點布局;抓好優秀運動隊建設,指導、審批運動隊參加省內、市內重大比賽活動;研究提出體教結合後備體育人才培養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 組織、指導縣運會和其他綜合性及單項運動會等體育活動;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性的體育競賽工作;負責在我縣舉辦的國內大型比賽的指導、組織、協調;指導參加市級以上綜合性運動會、單項比賽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
(五)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和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制定體育教育規劃,發展體育教育;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六) 研究制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依法管理體育市場;規劃、協調全縣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布局,指導、規範各類場館設施建設。
(七) 制定體育人才發展規劃;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
(八) 指導體育總會、各單項體育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會務、對外聯絡、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人事編制、信息宣傳、安全保衛、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決定的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協助局領導搞好各股室的綜合協調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體育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經費管理使用。

業務股

研究和擬定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貫徹《全民健身條例》,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和推動學校、農村、機關、社區、行業、少數民族、老年人和殘疾人及其它社會體育的協調發展;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評審、呈報工作;擬定社會體育工作計畫,指導社會性的體育競賽及體育活動;制定頒發全縣體育競賽計畫和規程,審批和指導全縣體育競賽工作,管理體育競賽市場;推行體育競賽改革;組織參加全市運動會和省、市少兒體育比賽;組織全縣運動會,承辦市以上下達在我縣舉行的各項比賽;履行縣少年兒童體育學校職能,負責縣少兒體校、體育傳統學校的業餘訓練工作;指導運動員隊伍的建設,審批少兒體校運動員參加省、市級比賽事宜;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審批、審核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頒布全縣各運動項目的最高紀錄;管理和建設全縣體育教練員、裁判員隊伍。

領導信息

黨支部書記、局長 汪小波:主持體育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 宋志云: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業務股、體育總會、縣體育中心、民生工程和競技體育等工作。
副局長 劉蓮連:協助局長分管新農村建設、“三送”工作、宣傳和計生等工作。
副科幹部 汪敏:協助局長分管民眾體育、綜治維穩、體育產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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