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隱士:戴維·蘇特大法官傳》作者經過深入採訪,獲取大量珍貴資料,全面還原了戴維·蘇特這位人氣極高的“隱士”大法官的精彩經歷與司法生涯。戴維·蘇特是美國最高法院最為低調、神秘的大法官。他幾乎不用任何電器;中午永遠只吃一個蘋果、一杯優酪乳;從不接受採訪,拒絕外出講學。但是,所有這些,並不妨礙他在死刑、墮胎權、智慧財產權等司法領域,作出一系列影響深遠、精彩絕倫的判決意見。
基本介紹
- 書名:最高法院的隱士:戴維·蘇特大法官傳
- 作者:廷斯萊·亞布洛 (Tinsley Yarbrough)
- 類型:傳記
- 出版日期:2013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9341568
- 外文名:David Hackett Souter the Traditional Republjican on the Rehnqulst Court
- 譯者:何遠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462頁
- 開本:32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媒體推薦,圖書目錄,後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最高法院的隱士:戴維·蘇特大法官傳》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作者:(美國)廷斯萊·亞布洛(Tinsley Yarbrough) 譯者:何遠
廷斯萊·亞布洛(Tinsley Yarbrough),政治學教授、司法傳記作家。1967年從阿拉巴馬大學獲得政治學博士學位後,一直在東卡羅來納大學政治系執教,現已退休。除本書外,還著有《約翰·馬歇爾·哈倫》《種族與選區重劃》《司法之謎:哈倫大法官一世》《倫奎斯特法院與憲法》和《哈里·布萊克門:局外人大法官》等作品。
何遠,1979年生,浙江大學民商法碩士,現為執業律師。長期關注美國最高法院,曾在《新京報》《南都周刊》與《南風窗》等報刊發表評論文章若干。
廷斯萊·亞布洛(Tinsley Yarbrough),政治學教授、司法傳記作家。1967年從阿拉巴馬大學獲得政治學博士學位後,一直在東卡羅來納大學政治系執教,現已退休。除本書外,還著有《約翰·馬歇爾·哈倫》《種族與選區重劃》《司法之謎:哈倫大法官一世》《倫奎斯特法院與憲法》和《哈里·布萊克門:局外人大法官》等作品。
何遠,1979年生,浙江大學民商法碩士,現為執業律師。長期關注美國最高法院,曾在《新京報》《南都周刊》與《南風窗》等報刊發表評論文章若干。
媒體推薦
亞布洛以美國第105位大法官戴維蘇特為傳主,寫出了一本精彩絕倫、充滿人性的傳記。他似乎輕而易舉地捕獲了蘇特在性格、理念和審判工作上的特點,並以優雅的文筆、豐富的資料予以呈現。讀畢此書,你會像熟悉一位老朋友一樣熟悉蘇特大法官。
——雨果·布萊克大法官傳記作者霍華德·鮑
廷斯萊亞布洛這一次為我們呈現的,是關於戴維蘇特的一本精彩紛呈、資料翔實、令人信服的大作。在敘述蘇特的個人經歷時,亞布洛融人了對當代政治思潮的審慎理解,創作出一本引人人勝的精彩傳記。
——紐約州立大學教授克米特·霍爾
——雨果·布萊克大法官傳記作者霍華德·鮑
廷斯萊亞布洛這一次為我們呈現的,是關於戴維蘇特的一本精彩紛呈、資料翔實、令人信服的大作。在敘述蘇特的個人經歷時,亞布洛融人了對當代政治思潮的審慎理解,創作出一本引人人勝的精彩傳記。
——紐約州立大學教授克米特·霍爾
圖書目錄
叢書序
譯者序
序言
第一章 新英格蘭的北方佬
第二章 新罕布夏州法官
第三章“隱形候選人”
第四章 普通法大法官
第五章 憲法國家主義者
第六章 傳統共和黨人
後記
文獻綜述
譯者序
序言
第一章 新英格蘭的北方佬
第二章 新罕布夏州法官
第三章“隱形候選人”
第四章 普通法大法官
第五章 憲法國家主義者
第六章 傳統共和黨人
後記
文獻綜述
後記
蘇特大法官在新罕布夏的朋友中.有一位曾經提到“蘇特夏季綜合徵”。多年以來,這位生性儉樸的大法官,一直是最高法院中的百萬富翁之一,他本可在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度過整個暑假。他的大多數同事,都在夏季里四處旅行,通過教學授課獲取可觀報酬,出訪各國發表演講。但這可不是蘇特的作風。例如,2002年,他沒有申報任何教學事務,唯一的一次公務出行,是去加利福尼亞參加紀念憲法學家傑拉爾德·岡瑟(Gerald Gunther)的追悼會。每逢最高法院夏季休庭時,蘇特便匆匆趕回他深愛的新罕布夏,他的心神似乎在此飛升,當返回華盛頓的日子漸趨臨近時,又再日漸低沉。
奧爾與里諾律師事務所的羅納德·斯諾,引述他朋發的原話說,“他在這個世界上最糟糕的城市中,得到了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工作。”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攻擊後,蘇特大法官表示,他深深擔心,華盛頓“將會成為一個軍營”。斯諾回憶說,身為最高法院安全委員會的委員,他“努力爭取對公眾更加開放,而不是相反”,但幾乎沒有取得成功。“他告訴我……他走到國會大廈去做身體檢查,……整個行程沒有一個(護送警員)。他沒有隨身攜帶特別證件,他們本來不會讓他見醫生的。他說,‘我告訴他們我帶了證件,上面寫著我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在任大法官。結果警衛人員還是把我趕了回來。’……他痛恨保全措施,這讓他無法自由散步,無法一個人趕往機場。他開著自己的小車子趕回(新罕布夏的)家中。他不坐飛機。你知道的,當這個傢伙開著他那輛小小的大眾車,在新澤西的高速公路上結束這段行程時,法警一定是怒不可遏了。他沒有手機,所以,也沒法聯繫上他。”①
最高法院2003年開庭期末的一件小事,使蘇特大法官對這座首都的印象幾乎無法改觀。擔任大法官之初,蘇特曾和朋友們談起,他在深夜散步時碰到的一群年輕人非常友善,使他如釋重負。但這則插曲絲毫沒有讓他就此更加謹慎。照例,蘇特在晚上都會繞著福特·麥克奈爾(Fort McNair)的小徑慢跑,這個軍事基地毗鄰他在華盛頓西南的公寓。之後他會慢跑回家。2004年4月30日是星期五,當晚九時左右,他從那條小徑慢跑回家,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年輕人襲擊了他。他沒有遭到搶劫,警察似乎也相信,襲擊他的人不過是隨性滋事之徒。聯邦最高法院的警察將蘇特帶到華盛頓醫療中心,在回到公寓之前,他在那裡待了好幾個小時,最高法院的發言人稱,他只是受了點“輕傷”,“已經感覺好多了。”但是,當他在星期一回到法官席上時,他的脖子卻仍顯瘀紫。
蘇特對華盛頓的反感和對家鄉的熱愛,使他的一些朋友相信,一旦結束最高法院的十五年任期(到2005年止),可以獲得全額退休金時,他或許就會積極考慮退休問題。本書付梓之際,他還沒有表露出任何作出這種宣告的跡象。而且,大法官們離開最高法院。往往只會出於健康原因或者去世之時。不過,就算不是從一位法官的角度,而是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看,蘇特也幾乎不會按常理出牌。他可能會輕鬆地作出決定,早早離開華盛頓,而不是戀棧不去。
另一方面,很顯然,他似乎非常享受自己的工作以及與同事的關係。據說,他和奧康納大法官夫婦交往十分密切,在他多少有些步履維艱的任期之初。他們對他殷勤以待。他在康科德的朋友比爾·格拉恩說,他“對露絲·金斯伯格也評價極高。……我想,在他們當中,露絲或許是他寄予個人感情最深的人。但我覺得,他和他們(所有人)都相處融洽。這才是典型的戴維。他和斯卡利亞在許多問題上各執一端,毫無疑問,有人認為,許多時候,斯卡利亞走得太遠。但在個人層面上,他和斯卡利亞處得很好。……如果人們就自己的司法信念和提出的論點擁有合理的理由,他也相信確實如此,對於那些與他觀點不一致的人,他一點兒也不會感到困擾。”不過,毫不意外的是,蘇特認為,多少透著幾分古怪的斯蒂文斯大法官——他和金斯伯格、布雷耶大法官最頻繁地結成聯盟的人——才是最高法院“最聰明”的大法官,而不是安東寧·斯卡利亞。
不管蘇特有何計畫,似乎可以確信的一點是,他並非當代共和黨總統會提名擔任他的繼任者的那種大法官。哈倫·菲斯克·斯通是蘇特的前輩,也是新罕布夏人,他的肖像就懸掛在蘇特的辦公室中,他是公民自由權的鬥士,也是審查國會管理權異議時司法克制理念的倡導者。與斯通一樣,蘇特深深紮根於內戰和重建時代傳統的共和黨理念,而不是那種新的共和黨人,為了在總統選舉中獲勝,後者深深倚重於對種族和政治上保守的南方白人和宗教原教旨主義者的吸引力。畢竟,他的高曾外祖父艾倫曾為確保林肯的總統提名立下汗馬功勞,他的其他祖輩也曾為地下鐵路運動而奮鬥。
最為重要的或許是,蘇特大法官的普通法司法理念,對憲法解釋的靈活方法,對包括寬泛的公民自由權判決在內的先例的嚴格恪守,都使他與未來的共和黨最高法院提名人迥然不同。偶爾,蘇特會提交一份意見書,支持公民自由權訴求或者全國管理權主張,身為自由派民主黨人的比爾·格拉恩會打電話給大法官,開玩笑地指責他“(正在)轉變成該死的自由派”。格拉恩說,蘇特的回答“總是說,‘就像是新英格蘭的老農,有人問他,你老婆好嗎?他就說,跟什麼比?如果我是自由派,跟什麼比呢?
不過,正如格拉恩欣然贊同的那般,蘇特的普通法司法理念,使他得以形成一種不論如何衡量都相對屬於自由派的司法記錄,以倫奎斯特法院的標準而言也當然如此。於是,最大的諷刺就是,布希一世總統想要提名一位“隱形候選人”,以此避開羅伯特·博克引發的那種提名戰,千挑萬選出來的大法官,最終卻成為博克和里根一布希任命進入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的截然對立面。
奧爾與里諾律師事務所的羅納德·斯諾,引述他朋發的原話說,“他在這個世界上最糟糕的城市中,得到了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工作。”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攻擊後,蘇特大法官表示,他深深擔心,華盛頓“將會成為一個軍營”。斯諾回憶說,身為最高法院安全委員會的委員,他“努力爭取對公眾更加開放,而不是相反”,但幾乎沒有取得成功。“他告訴我……他走到國會大廈去做身體檢查,……整個行程沒有一個(護送警員)。他沒有隨身攜帶特別證件,他們本來不會讓他見醫生的。他說,‘我告訴他們我帶了證件,上面寫著我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在任大法官。結果警衛人員還是把我趕了回來。’……他痛恨保全措施,這讓他無法自由散步,無法一個人趕往機場。他開著自己的小車子趕回(新罕布夏的)家中。他不坐飛機。你知道的,當這個傢伙開著他那輛小小的大眾車,在新澤西的高速公路上結束這段行程時,法警一定是怒不可遏了。他沒有手機,所以,也沒法聯繫上他。”①
最高法院2003年開庭期末的一件小事,使蘇特大法官對這座首都的印象幾乎無法改觀。擔任大法官之初,蘇特曾和朋友們談起,他在深夜散步時碰到的一群年輕人非常友善,使他如釋重負。但這則插曲絲毫沒有讓他就此更加謹慎。照例,蘇特在晚上都會繞著福特·麥克奈爾(Fort McNair)的小徑慢跑,這個軍事基地毗鄰他在華盛頓西南的公寓。之後他會慢跑回家。2004年4月30日是星期五,當晚九時左右,他從那條小徑慢跑回家,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年輕人襲擊了他。他沒有遭到搶劫,警察似乎也相信,襲擊他的人不過是隨性滋事之徒。聯邦最高法院的警察將蘇特帶到華盛頓醫療中心,在回到公寓之前,他在那裡待了好幾個小時,最高法院的發言人稱,他只是受了點“輕傷”,“已經感覺好多了。”但是,當他在星期一回到法官席上時,他的脖子卻仍顯瘀紫。
蘇特對華盛頓的反感和對家鄉的熱愛,使他的一些朋友相信,一旦結束最高法院的十五年任期(到2005年止),可以獲得全額退休金時,他或許就會積極考慮退休問題。本書付梓之際,他還沒有表露出任何作出這種宣告的跡象。而且,大法官們離開最高法院。往往只會出於健康原因或者去世之時。不過,就算不是從一位法官的角度,而是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看,蘇特也幾乎不會按常理出牌。他可能會輕鬆地作出決定,早早離開華盛頓,而不是戀棧不去。
另一方面,很顯然,他似乎非常享受自己的工作以及與同事的關係。據說,他和奧康納大法官夫婦交往十分密切,在他多少有些步履維艱的任期之初。他們對他殷勤以待。他在康科德的朋友比爾·格拉恩說,他“對露絲·金斯伯格也評價極高。……我想,在他們當中,露絲或許是他寄予個人感情最深的人。但我覺得,他和他們(所有人)都相處融洽。這才是典型的戴維。他和斯卡利亞在許多問題上各執一端,毫無疑問,有人認為,許多時候,斯卡利亞走得太遠。但在個人層面上,他和斯卡利亞處得很好。……如果人們就自己的司法信念和提出的論點擁有合理的理由,他也相信確實如此,對於那些與他觀點不一致的人,他一點兒也不會感到困擾。”不過,毫不意外的是,蘇特認為,多少透著幾分古怪的斯蒂文斯大法官——他和金斯伯格、布雷耶大法官最頻繁地結成聯盟的人——才是最高法院“最聰明”的大法官,而不是安東寧·斯卡利亞。
不管蘇特有何計畫,似乎可以確信的一點是,他並非當代共和黨總統會提名擔任他的繼任者的那種大法官。哈倫·菲斯克·斯通是蘇特的前輩,也是新罕布夏人,他的肖像就懸掛在蘇特的辦公室中,他是公民自由權的鬥士,也是審查國會管理權異議時司法克制理念的倡導者。與斯通一樣,蘇特深深紮根於內戰和重建時代傳統的共和黨理念,而不是那種新的共和黨人,為了在總統選舉中獲勝,後者深深倚重於對種族和政治上保守的南方白人和宗教原教旨主義者的吸引力。畢竟,他的高曾外祖父艾倫曾為確保林肯的總統提名立下汗馬功勞,他的其他祖輩也曾為地下鐵路運動而奮鬥。
最為重要的或許是,蘇特大法官的普通法司法理念,對憲法解釋的靈活方法,對包括寬泛的公民自由權判決在內的先例的嚴格恪守,都使他與未來的共和黨最高法院提名人迥然不同。偶爾,蘇特會提交一份意見書,支持公民自由權訴求或者全國管理權主張,身為自由派民主黨人的比爾·格拉恩會打電話給大法官,開玩笑地指責他“(正在)轉變成該死的自由派”。格拉恩說,蘇特的回答“總是說,‘就像是新英格蘭的老農,有人問他,你老婆好嗎?他就說,跟什麼比?如果我是自由派,跟什麼比呢?
不過,正如格拉恩欣然贊同的那般,蘇特的普通法司法理念,使他得以形成一種不論如何衡量都相對屬於自由派的司法記錄,以倫奎斯特法院的標準而言也當然如此。於是,最大的諷刺就是,布希一世總統想要提名一位“隱形候選人”,以此避開羅伯特·博克引發的那種提名戰,千挑萬選出來的大法官,最終卻成為博克和里根一布希任命進入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的截然對立面。
序言
構想你正在法學院學習,又或已開始法律生涯,關於現實、未來和理想.你可能有著這樣那樣的困惑和迷惘,遭遇過這樣那樣的挫折和憂傷。也許,這些心事或疑問,你不願與身邊師友分享,又或許,你已經去信,向某位名人諮詢,卻如石沉大海,杳無回音。於是,你決定去讀人物傳記,當然,最好是傑出法律人的傳記。你試圖在書本里,探尋法律職業或法律夢想的答案。你想知道,一位偉大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是如何攻堅克難,律海揚帆,實踐夢想的。可是,當你踏入書店或圖書館,檢索人物傳記一欄時,發現書架上充斥的,多是政商名流、帝王將相、演藝明星、文人雅士的故事,法律人傳記卻寥寥無幾時,內心一定非常失落。
其實,上面所說的,既是我學生時代的體會,也是策劃、主編這套“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傳記譯叢”的初衷。在我看來,讀一位傑出人物的傳記,會是一種奇特的體驗,就好像進入一個時代、一段歷史,與一顆偉大的心靈直接對話。許多敬意會油然而生,許多困惑會迎刃而解,許多藍圖會逐步成型。如果這個人恰好與自己屬於同一行業,激勵或參照作用,還會進一步放大。
這套叢書的定位,當然並非勵志那么簡單。我們希望讓讀者從一位大法官的成長,乃至思想、立場的變化、糾結、升華中,對美國的司法生態、意識形態,乃至司法文化的演進,有更感性的體會,更深刻的理解,進而能夠反求諸己,對中國的法治進步、司法改革。有更多的探索與思考。
組織翻譯大法官傳記,我們絕非先行者。十年前,法律出版社就出版過班傑明·卡多佐大法官的傳記,之後又陸續出版了雨果·布萊克、約翰·馬歇爾·哈倫、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三位大法官的傳記,桑德拉·戴-奧康納大法官傳記的中譯本.據說也即將面世。作為一名最高法院法官,能夠利用業餘時間,組織並參與國外優秀法官傳記的引進、翻譯和出版工作,並將年輕時的夢想,以另一種方式廷續,是一種幸福,更是一份責任。
這項工作於2010年初啟動,在中國法制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們順利地完成了選定圖書、聯繫著作權、確定譯者的任務。下面,就傳主、書目、譯者的選定標準,簡單做一說明。
關於傳主選擇。美國建國至今,聯邦最高法院已有過112位大法官。按理說,無論在哪一歷史時期,能夠成為大法官者,多非平庸之輩。但事實證明,確實有不少大法官,身前碌碌無為,身後默默無聞,成就亦乏善可陳。所以,確定傳主人選時,我們的眼光多少有些“勢利”,選取的大都是富有威望、成就卓越的“名家”,他們或曾叱吒風雲,開創了美國司法的新時代,如約翰·馬歇爾、厄爾·沃倫;或曾是某一意識形態領域的領軍人物,主筆過諸多里程碑式的經典判決,如路易斯·布蘭代斯、小威廉·布倫南、哈里·布萊克門、約翰·保羅·斯蒂文斯;此外,還有治院有方的威廉·倫奎斯特、智識過人的安東寧·斯卡利亞、經歷非凡的羅伯特·傑克遜,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長期以來,國內一些讀者對美國最高法院內部的自由派、保守派之爭,一直有認識上的偏差。不少人以為自由派大法官注重人權,順應民意,代表著正義、光明、開放,而保守派頑固不化,抱殘守缺,代表著封閉、落後、狹隘。為避免這種斷章取義式的誤讀,我們在確定人選時,格外注重了意識形態的平衡。傳主中,既有自由派大法官,也有保守派大法官,還有在不同司法議題間立場搖擺不定的中間派大法官。
關於書目選擇。越是偉大的法官,越有人樂意為其做傳。事實上,像馬歇爾、霍姆斯、布倫南、布蘭代斯這樣的大法官,都已擁有多部傳記。不過,早期一些大法官傳記,多由學者撰寫,雖能做到論述專業、史料翔實,但布局謀篇乃至下筆行文,始終令人感覺匠氣過重,理論綜述多,細節刻畫少。當然,這並不是說,學者筆下的法官傳記都有這樣的問題。比如,勒尼德·漢德法官的傳記,曾被美國知識界譽為“史上最棒的法官傳記”,而這本傳記的作者,正是著名憲法學者傑拉爾德·岡瑟。
總之,在確定本套叢書的書目時,我們大致秉持了三個標準,即權威性、可讀性和時效性。也就是說,作者最好是長期跟蹤報導最高法院事務的記者,對歷史背景、法院發展、法官個性、決策內幕都非常熟悉,如布萊克門、斯卡利亞傳記的作者,又或者,作者曾經因工作或其他方面的關係,與傳主有過較長時間的接觸,甚至一直保持聯繫,如倫奎斯特、斯蒂文斯傳記的作者。雖然許多大法官有過從軍經歷,但是,法官不像律師、警察和檢察官,他們生命中最輝煌的時期,多是在坐堂問案、討論案情、撰寫判決,在最高法院內部,他們或許也經歷過驚心動魄的明爭暗鬥,但是,這類傳記不會像其他司法人物的傳記那樣,有那么多扣人心弦的緊張情節,當然,越是如此,對作者駕馭材料、講述故事的能力,要求也就越高。相對來說,新聞記者或專欄作家一直受這方面的訓練,也更擅長這類面向大眾的“公共寫作”。此外,最近幾年,不少巳故大法官的私人文檔陸續解密。在任或退休大法宮也不再抗拒記者採訪,可供各類傳記作者掌握的“猛料”,自然也更加豐富。所以,入選本套叢書的,大都是21世紀之後,乃至最近五年出版的傳記。
關於譯者選擇。翻譯,尤其是介於文學作品與學術作品之間的法政文化作品的翻譯,通常是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在學術圈,這類作品往往不能算學術成果,也不可能像文學暢銷書那樣,靠版稅獲得更多回報。而且,像大法官傳記這類著作,譯者必須吃透美國的政治文化、司法現狀、高院歷史,具備一定的法學或政治學知識,還得有一定文字功底,不至於把一部人物傳記翻譯得晦澀拗口。為此,在選定譯者時,我們更多抱著一種尋找志同道合者的心態,並不注重作者的學歷、職稱和名氣。目前確定的幾個譯者,多是從“豆瓣”網或網路雜誌“縱橫周刊”的作者群中“淘”來的。他們當中,有人長期研究美國政治,並在海外攻讀政治學專業;有人已在美國工作多年,熟悉那裡的文化、生活,並著有觀察美國司法現狀的著作;有人一直關注美國最高法院動態,時常有妙文短評出手。總之,一切才剛剛起步,希望有更多對美國司法文化有興趣,願致力於翻譯事業者,能夠與我聯繫,並志願加入我們的團隊。更希望我們的讀者中,會有中國未來的大學者、大律師或大法官出現。
是為序。
何帆
2011年6月6日
於最高人民法院
其實,上面所說的,既是我學生時代的體會,也是策劃、主編這套“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傳記譯叢”的初衷。在我看來,讀一位傑出人物的傳記,會是一種奇特的體驗,就好像進入一個時代、一段歷史,與一顆偉大的心靈直接對話。許多敬意會油然而生,許多困惑會迎刃而解,許多藍圖會逐步成型。如果這個人恰好與自己屬於同一行業,激勵或參照作用,還會進一步放大。
這套叢書的定位,當然並非勵志那么簡單。我們希望讓讀者從一位大法官的成長,乃至思想、立場的變化、糾結、升華中,對美國的司法生態、意識形態,乃至司法文化的演進,有更感性的體會,更深刻的理解,進而能夠反求諸己,對中國的法治進步、司法改革。有更多的探索與思考。
組織翻譯大法官傳記,我們絕非先行者。十年前,法律出版社就出版過班傑明·卡多佐大法官的傳記,之後又陸續出版了雨果·布萊克、約翰·馬歇爾·哈倫、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三位大法官的傳記,桑德拉·戴-奧康納大法官傳記的中譯本.據說也即將面世。作為一名最高法院法官,能夠利用業餘時間,組織並參與國外優秀法官傳記的引進、翻譯和出版工作,並將年輕時的夢想,以另一種方式廷續,是一種幸福,更是一份責任。
這項工作於2010年初啟動,在中國法制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們順利地完成了選定圖書、聯繫著作權、確定譯者的任務。下面,就傳主、書目、譯者的選定標準,簡單做一說明。
關於傳主選擇。美國建國至今,聯邦最高法院已有過112位大法官。按理說,無論在哪一歷史時期,能夠成為大法官者,多非平庸之輩。但事實證明,確實有不少大法官,身前碌碌無為,身後默默無聞,成就亦乏善可陳。所以,確定傳主人選時,我們的眼光多少有些“勢利”,選取的大都是富有威望、成就卓越的“名家”,他們或曾叱吒風雲,開創了美國司法的新時代,如約翰·馬歇爾、厄爾·沃倫;或曾是某一意識形態領域的領軍人物,主筆過諸多里程碑式的經典判決,如路易斯·布蘭代斯、小威廉·布倫南、哈里·布萊克門、約翰·保羅·斯蒂文斯;此外,還有治院有方的威廉·倫奎斯特、智識過人的安東寧·斯卡利亞、經歷非凡的羅伯特·傑克遜,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長期以來,國內一些讀者對美國最高法院內部的自由派、保守派之爭,一直有認識上的偏差。不少人以為自由派大法官注重人權,順應民意,代表著正義、光明、開放,而保守派頑固不化,抱殘守缺,代表著封閉、落後、狹隘。為避免這種斷章取義式的誤讀,我們在確定人選時,格外注重了意識形態的平衡。傳主中,既有自由派大法官,也有保守派大法官,還有在不同司法議題間立場搖擺不定的中間派大法官。
關於書目選擇。越是偉大的法官,越有人樂意為其做傳。事實上,像馬歇爾、霍姆斯、布倫南、布蘭代斯這樣的大法官,都已擁有多部傳記。不過,早期一些大法官傳記,多由學者撰寫,雖能做到論述專業、史料翔實,但布局謀篇乃至下筆行文,始終令人感覺匠氣過重,理論綜述多,細節刻畫少。當然,這並不是說,學者筆下的法官傳記都有這樣的問題。比如,勒尼德·漢德法官的傳記,曾被美國知識界譽為“史上最棒的法官傳記”,而這本傳記的作者,正是著名憲法學者傑拉爾德·岡瑟。
總之,在確定本套叢書的書目時,我們大致秉持了三個標準,即權威性、可讀性和時效性。也就是說,作者最好是長期跟蹤報導最高法院事務的記者,對歷史背景、法院發展、法官個性、決策內幕都非常熟悉,如布萊克門、斯卡利亞傳記的作者,又或者,作者曾經因工作或其他方面的關係,與傳主有過較長時間的接觸,甚至一直保持聯繫,如倫奎斯特、斯蒂文斯傳記的作者。雖然許多大法官有過從軍經歷,但是,法官不像律師、警察和檢察官,他們生命中最輝煌的時期,多是在坐堂問案、討論案情、撰寫判決,在最高法院內部,他們或許也經歷過驚心動魄的明爭暗鬥,但是,這類傳記不會像其他司法人物的傳記那樣,有那么多扣人心弦的緊張情節,當然,越是如此,對作者駕馭材料、講述故事的能力,要求也就越高。相對來說,新聞記者或專欄作家一直受這方面的訓練,也更擅長這類面向大眾的“公共寫作”。此外,最近幾年,不少巳故大法官的私人文檔陸續解密。在任或退休大法宮也不再抗拒記者採訪,可供各類傳記作者掌握的“猛料”,自然也更加豐富。所以,入選本套叢書的,大都是21世紀之後,乃至最近五年出版的傳記。
關於譯者選擇。翻譯,尤其是介於文學作品與學術作品之間的法政文化作品的翻譯,通常是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在學術圈,這類作品往往不能算學術成果,也不可能像文學暢銷書那樣,靠版稅獲得更多回報。而且,像大法官傳記這類著作,譯者必須吃透美國的政治文化、司法現狀、高院歷史,具備一定的法學或政治學知識,還得有一定文字功底,不至於把一部人物傳記翻譯得晦澀拗口。為此,在選定譯者時,我們更多抱著一種尋找志同道合者的心態,並不注重作者的學歷、職稱和名氣。目前確定的幾個譯者,多是從“豆瓣”網或網路雜誌“縱橫周刊”的作者群中“淘”來的。他們當中,有人長期研究美國政治,並在海外攻讀政治學專業;有人已在美國工作多年,熟悉那裡的文化、生活,並著有觀察美國司法現狀的著作;有人一直關注美國最高法院動態,時常有妙文短評出手。總之,一切才剛剛起步,希望有更多對美國司法文化有興趣,願致力於翻譯事業者,能夠與我聯繫,並志願加入我們的團隊。更希望我們的讀者中,會有中國未來的大學者、大律師或大法官出現。
是為序。
何帆
2011年6月6日
於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