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置第六批實施撤銷、重組信託投資公司所涉民商事糾紛案件的通知》在2001.08.2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置第六批實施撤銷、重組信託投資公司所涉民商事糾紛案件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2001.08.21
- 實施時間:2001.08.2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為配合國務院清理整頓信託投資公司工作,我院已經先後公布了五批清理整頓信託投資公司的名單以及對所涉民商事糾紛案件的處理意見。現公布第六批清理整頓的信託投資公司名單(名單附後),並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對名單所列的信託投資公司及其開辦的分公司、辦事處和正在營業的證券營業部為被告的民商事糾紛案件,仍按照以前通知規定的精神暫緩受理或中止執行,暫緩受理或中止執行的期限至2002年2月6日。
執行中如遇特殊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院協調解決。
200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