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暫不予受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暫不予受理的通知》是一份通知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暫不予受理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2001-9-21
  • 文號:法明傳[2001]406號
【法規標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暫不予受理的通知
【發文字號】
【失效時間】2013年4月8日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暫不予受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暫不予受理的通知
法明傳[2001]4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我國的資本市場正處於不斷規範和發展階段,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如內幕交易欺詐、操縱市場等行為。這些行為損害了證券市場的公正、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資本市場的安全和健康發展,應該逐步規範。當前,法院審判工作中已出現了這些值得重視和研究的新情況、新問題,但受目前立法及司法條件的局限,尚不具備受理及審理這類案件的條件。經研究,對上述行為引起的民事賠償案件,暫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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