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金鼎新聞獎

其中,“金鼎新聞獎”是全國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金鼎獎”的核心獎項,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大力宣傳人民檢察事業的優秀新聞作品的最高褒獎,從2003年起“金鼎新聞獎”改為每年舉辦一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金鼎新聞獎
  • 設立時間:1997年
  • 隸屬:全國檢察機關
  • 舉辦時間:每年舉辦一次
經中央宣傳部批准,最高人民檢察院於1997年設立的全國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成果獎,是對各級檢察機關、檢察幹警以及省以上新聞單位、影視機構、文藝文化等有關部門在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檢察文化建設、文藝創作中的優秀精神產品給予的專門獎勵。每3年舉辦一次。
表彰種類:
“金鼎新聞獎”、“金鼎圖書(期刊)獎”、“金鼎文章獎”、“金鼎文學獎”、“金鼎影視獎”、“金鼎藝術獎”,各獎項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表彰程式:
“金鼎獎”評選活動,實行三評定評制。高檢院政治部報院黨組批准,成立由中央宣傳、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全國記協及各文學藝術門類專家組成的評審會;省級檢察院、中央有關單位、有關媒體進行初評,按核定名額選送推薦作品;經各獎種評審複評,以30%的比例評選出擬獎作品;評審會對複評擬獎作品再度評選,以1/2的比例選出獲獎作品;高檢院政治部報院黨組批准,作出表彰決定。
獎勵標準:
為獲獎作品頒發獎牌、證書、3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獎金
表彰的實施:
以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名義表彰獎勵,因獲獎作品涉及系統內外,獲獎證書加蓋最高人民檢察院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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