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遠程視頻接訪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遠程視頻接訪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遠程視頻接訪辦法》是一份政府法案,頒布單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遠程視頻接訪辦法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 頒布時間:2015年1月
基本介紹,具體內容,

基本介紹

2015年1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接訪系統,與身在江蘇省宿遷市檢察院的當事人實現了跨越千里的“面對面”接訪。這是全國檢察機關遠程視頻接訪系統開通以來,最高檢首次運用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接待民眾申訴。
最高檢目前已經與全國31個省級檢察院全面聯通了遠程視頻接訪系統,這意味著各地民眾今後“足不出省”就可以向最高檢進行控告、申訴。
2015年1月,最高檢出台《最高人民檢察院遠程視頻接訪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明確規定了遠程視頻接訪的工作原則和適用範圍、預約申請和接談程式、審查辦理和答覆反饋以及功能拓展和宣傳引導等內容,進一步促進遠程視頻接訪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具體內容

根據《辦法》,最高檢將主要在兩種情況下進行視頻接訪:一是控告申訴事項屬於最高檢管轄;二是最高檢在審查受理、立案、辦理、釋法說理、息訴化解、答覆反饋、回訪等工作中需要接談控告人、申訴人。
控告人、申訴人向最高檢進行視頻反映訴求,要事先根據便捷原則,向居住地或者原辦案單位所在地基層檢察院提出預約申請。基層檢察院不具備視頻接訪條件的,可以向上一級檢察院提出預約申請。
省級以下檢察院收到預約申請後,要立即進行審查。對於屬於最高檢管轄的控告申訴事項,要在收到預約申請後兩個工作日以內,將預約申請等材料提交最高檢。對於不屬於最高檢管轄的控告申訴事項,要告知控告人、申訴人向有管轄權的檢察院表達訴求。
最高檢審查同意接受預約申請後,要在兩個工作日以內確定視頻接訪時間、接訪部門、接訪工作人員,並由接收控告人、申訴人預約申請的檢察院通知當事人。控告人、申訴人應當按照通知時間參加遠程視頻接訪。多名控告人、申訴人反映同一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參加遠程視頻接訪,代表人數不超過五人。
最高檢遠程視頻接訪工作人員在接談控告人、申訴人後,應當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對控告申訴事項是否符合最高檢受理條件提出審查意見,按照規定期限和方式答覆控告人、申訴人;對正在審查辦理的控告申訴事項,加強辦理工作,按照規定期限和方式將辦理結果答覆控告人、申訴人;需要繼續督辦的,通知相關檢察院依法辦理並做好息訴化解、維穩幫扶工作。
最高檢對遠程視頻接訪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據最高檢控告檢察廳負責人介紹,為深化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最高檢高度重視遠程視頻接訪系統建設,先後下發《關於人民檢察院開展視頻接待民眾上訪工作的實施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技術方案》等規定,積極推動全國檢察機關遠程視頻接訪系統建設。截至目前,全國共有550餘個基層檢察院實現遠程視頻接訪四級檢察院聯通。
這名負責人表示,最高檢鼓勵各級檢察院積極拓寬遠程視頻接訪系統的套用範圍,包括開展詢問當事人、上下級會商案情、公開聽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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